一、申请条件

1. 申请人应年满18周岁,在主城区有稳定工作和收入来源,具有租金支付能力。
2. 符合规定收入限制的无住房人员、家庭人均住房建筑面积低于13平方米的住房困难家庭、大中专院校及职校毕业后就业和进城务工及外地来主城区工作的无住房人员。
二、申请流程
1. 准备相关资料。
2. 申请和申报材料齐全且形式符合要求的,应当予以受理。
三、申请材料
1. 申请人及共同申请人身份证、户口簿、婚姻关系证明原件和复印件。
2. 有稳定工作和收入的,应提供所在单位出具的从业人员工作收入证明及用工合同,企业法人资格证、营业执照复印件。
3. 属个体工商户的,提交营业执照和纳税证明原件和复印件。
4. 拥有私有产权住房的,提交《房屋所有权证》原件和复印件。
5. 属承租住房的,提交房屋租赁合同或租赁协议原件和复印件。
6. 属借住住房的,提交由提供借住住房的所有权人填写的情况说明。
7. 拥有机动车辆的应提交车辆行驶证和购车发票原件和复印件。
8. 申请人及共同申请人属昭通市市级和昭阳区行政、事业单位、国有企业在职在编的人员提供单位明。
四、注意事项
1. 提出申请时需本人携带真实有效证件到集中受理点指定窗口按流程办理。
2. 办理时请自觉遵守现场纪律。
昭阳市住房保障办相关负责人昨日告诉记者,正在修改完善的昭阳市公租房管理办法,计划由分档按比例收取租金改为分档给予补贴,即按照相关地段的租金参考价一定比例统一收取租金后,再对不同档次的保障对象给予相应档次的租金补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