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一条 为了规范公共租赁住房的管理,保障低收入家庭的基本住房需求,特制定《公共租赁住房管理办法》。

第二条 申请人须遵循市、县级人民住房保障主管部门的规定,准备并提交真实的申请材料。申请人需书面同意市、县级人民住房保障主管部门核实其申报信息。
第三条 当申请人提交的申请材料齐全时,市、县级人民住房保障主管部门应开始受理流程,并向申请人提供书面凭证。若材料不齐全,应一次性书面告知申请人需补正的材料。
第四条 对于在开发区和园区集中建设的公共租赁住房,面向用工单位或园区就业人员的配租,用人单位可代表本单位职工进行申请。
第五条 申请公租房的流程非常便捷,可以在当地的公租房上进行在线申请。
公租房申请流程详解:
一、受理环节。对于材料齐全的申请,受理点应予以受理并出具受理凭证。
二、初审阶段。自申请点受理申请之日起20个工作日内完成初审,提出初审意见。初审合格的将提交至市公租房管理局进行复审;不合格的将书面告知申请人并说明理由。
三、复审阶段。市公租房管理局在收到初审材料后的7个工作日内提出复审意见。复审合格的申请人将在市公租房上进行公示。
四、公示环节。公示期不少于7个工作日,内容包括申请人的收入、住房等相关情况。若对公示对象有异议,市公共租赁房管理局接受实名举报,并在10个工作日内完成核查。
五、轮候阶段。经过公示无异议或异议不成立的申请人将进入轮候库,申请人可在公租房或申请点查询轮候情况。若轮候期间申请人的工作、收入、住房及家庭人数等情况发生变化,应及时向原申请点提交书面材料重新审核资格。
第六条 公租房的申请不仅可以在现场进行,还可以通过网上进行申请。
公租房网上申请步骤:
1. 登录本地公租房,在查询入口输入身份证号和公租房受理号,即可查询申请的审核进度。
2. 经审核通过的申请人,将收到电话通知或挂号信形式的配租、入住通知书。
3. 无论是网上申请还是社区申请,都应确保所填写的信息真实可靠,避免因填写虚假信息而被取消申请资格并受到相应处罚。
第七条 公租房的申请条件具体如下:
1. 网上申请需满足的条件包括:申请人需年满18周岁,有稳定的工作和收入来源,具备租金支付能力,无住房,且家庭月收入不超过规定标准。所需材料包括公共租赁住房申请表、身份证或户口簿复印件、工作单位提供的工作收入证明和社会保险缴费证明、住房情况证明等。
2. 到设定的申请点申请时,申请人需到户籍所在地街道或乡镇住房保障管理部门登记,填写《申请公共租赁住房轮候预先登记表》即可进入公共租赁住房轮候范围。
只要符合《公共租赁住房管理办法》第七条规定的条件,即可去申请公租房。包括在本地无住房或住房面积低于规定标准、收入和财产低于规定标准、以及外来务工人员在本地稳定就业达到规定年限等。具体的条件由直辖市和市、县级人民住房保障主管部门根据实际情况确定并公布。
以上就是关于《公共租赁住房管理规定》的说明及申请流程的详细介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