玉溪公租房政策详解:根据《玉溪市公共租赁住房管理暂行办法》及相关实施细则,承租人需遵守一些基本规定。租赁合同到期后,承租人应退出公共租赁住房。如需要续租,应在合同期满前3个月提出申请,经审核通过后可重新签订租赁合同,并对原承租住房享有优先权。
关于玉溪公租房政策的具体内容,有以下几点需要注意:
1. 承租人在租赁期5年后,可选择申请居住的公共租赁住房。
2. 公共租赁住房的价格以综合造价为基础,具体价格由市物价部门会同其他部门研究确定,并定期公布。
3. 承租人可以选择一次性付款或分期付款,一次性付款后不再支付租金;分期付款时则需按未付款面积交纳租金。
4. 公共租赁住房可以继承、抵押,但不得进行出租、赠予等市场交易。抵押值不得超过房屋原值的70%。
如果承租人通过继承、获赠、购买等方式在主城区获得其他住房,并且达到公布的人均住房建筑面积标准,或者因特殊原因需要以及抵押处置时,有权回购,回购价格为原销售价格加同期银行存款活期利息。
关于玉溪市公共租赁住房的申请条件,凡是年满18周岁且具备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人都可以申请。申请人需要在本市有稳定工作或创业,并且没有住房或人均住房建筑面积低于20平方米的中等偏下收入家庭或单身人士也有资格申请。具体的收入条件以当年的工资收入为标准,家庭或个人的月收入实发工资在一定限额以下。
申请公共租赁住房的地点可以在户籍(居住证)所在地或工作所在地的社区或村委会。申请条件除了基本的年龄、工作和居住要求外,还包括收入条件和其他特定情况,如具有本地城镇户籍、非本地户籍的外来务工人员和大中专院校毕业生等。
需要指出的是,承租人有下列行为之一的,应当退回公共租赁住房,如转借、转租、改变用途、破坏或擅自装修所承租的公共租赁住房以及在公共租赁住房内从事违法活动等。
玉溪研和工业园区的公共租赁住房租金收费按照玉溪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玉溪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批复的租金标准执行。物业及服务费、多层住宅、高层住宅、配套商业设施、电梯使用费、二次加压费和消防设施维护费等都有明确的标准。
保障对象的范围包括在研究园区有稳定工作或创业、居住的无住房或人均住房建筑面积低于35平方米的中等偏下收入家庭或单身人士。配租户型根据人数和需要有所不同。
根据《公共租赁住房管理办法》的规定,投资建设和筹集的公共租赁住房,在租住满5年后经市批准准予出售的,可以申请购买。但出售后的公共租赁住房在5年内不得上市交易,之后的交易方式也有相应的规定。希望以上内容能够帮助大家更好地了解玉溪公租房政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