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文为大家解读了沧州师范学院艺术类的录取规则,以下内容仅供参考。

录取规则:
1. 学校遵循公平、公正、公开的原则,择优录取。
2. 体检标准按照教育部等部门制定的统一标准执行。
3. 学校执行国家规定的加分政策,并认同各省(自治区、直辖市)招生委员会的加分、优先录取和降分投档政策。
4. 学校接受并执行各省公布的考生投档规则及相关政策,在各省(自治区、直辖市)的投档范围内进行录取。
5. 在投档范围内,学校遵循“志愿清优先”原则安排考生专业,不设专业分数级差。
分省分专业录取规则:
一、河北省艺术类专业录取规则解读:
学校河北省的艺术类专业录取以统一高考为基础,省级统考为主体。根据高考文化成绩、专业考试成绩,并参考学生综合素质评价进行招生录取。具体规则如下:
1. 河北省的艺术类专业招生计划不区分物理科目组合和历史科目组合,统一编制。录取时,依据高考文化成绩和河北省相关艺术科目的统考成绩。
2. 对于美术与设计类、音乐类、舞蹈类、书法类等专业,综合成绩的计算方式有特定的公式。
3. 播音与主持艺术专业的综合成绩计算方式也有特定公式。
4. 学校遵循河北省艺术类相应专业的平行志愿投档规则,在投档范围内根据考生综合成绩从高到低择优录取。在综合成绩相按照特定的顺序进行排序录取。
5. 广播电视编导专业的录取工作安排和普通本科批次录取相结合,并执行相应批次的录取规则。
二、其他省(自治区、直辖市)艺术类专业录取规则:
对于其他省份的艺术类专业,学校认可各生源省的相关艺术类专业统考(联考、校际联考)成绩,并遵循各省的投档规则。在投档范围内,遵循“志愿清优先”原则进行录取。当遇到考生成绩相按照特定的顺序进行排序录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