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文为大家提供了详尽的天津滨海职业学院高职分类考试招生信息。该学院根据招生专业及人数等计划进行招生,所有信息均可能随时发生变动,请以各省市教育考试院或学校官方公布的信息为准。

一、招生计划
请考生关注各省市教育考试院或学校公布的招生信息以获取准确的招生计划。
二、录取原则
1. 普通高中毕业生:
天津滨海职业学院的录取工作遵循公平竞争、公开选拔、公开程序的原则。执行国家教育部和天津市招生委员会的相关录取政策。在录取过程中,学校自觉接受各方监督,包括天津市招生委员会、纪检监察部门、考生和社会各界。专业志愿的录取以“文化素质+职业技能”成绩优先为原则。对于投档的考生,按照总分从高到低依次录取,若考生分数未达到第一志愿的专业录取分数,将考虑其第二志愿,以此类推。对于服从专业调剂的考生,可调整至未录满的专业;对于不服从调剂的考生,则进行退档处理。
2. 艺术类(美术)专业录取规则:考生需参加天津市的美术类专业统考,在统考成绩合格的前提下,依据考生文化素质和职业技能考试的总成绩进行择优录取。
3. 对于退役士兵、登记失业人员、农民工和高素质农民这四类特殊考生,须通过资格审核并与学校招生就业指导中心联系,参加相关的职业适应性面试或技能测试,录取原则按照天津市的相关规定执行。
4. 当若干名考生考试总成绩相将按照技术、综合能力的单科成绩从高到低顺序录取。各专业志愿之间不存在分数级差。
三、身体健康要求:执行相关文件规定的体检要求。
四、公共外语课程:学校非英语专业的公共外语课程均为英语,小语种考生在选择时请慎重考虑。
五、通知书寄发:学校在接到天津市招生委员会核准备案的录取考生名单后,将通过邮政特快专递的方式寄发录取通知书。
本文的内容仅供参考,如有任何变动或异议,请以学校或各省市教育考试院公布的信息为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