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文旨在向大家详细介绍关于黑龙江东方学院在2025年的录取政策及相关规定。包含了投档比例、专业分配、调剂规则以及其他入学要求等重要信息。以下呈现的是具体内容,以供考生及家长参考,相关信息的更新请留意学校最新公告。
一、招生计划和录取概述
第九条:学校招生计划的制定依据当年黑龙江省教育厅核准的分省分专业招生计划执行。具体专业和人数以各生源所在省(自治区、直辖市)的招生管理部门公告为准。
第十条:学校遵循教育部关于普通高等学校招生的相关规定,并根据生源所在地的录取政策进行录取。
二、录取流程与原则
第十一条:学校采用计算机远程网上录取的方式。
第十二条:根据各生源所在地的招生计划和考生志愿,学校按照投档成绩从高到低进行录取。在专业分配上,遵循“分数优先、遵循志愿”的原则,并且不对专业志愿设置分数级差。对于分数相同的考生,将根据各省级招生主管部门的排序规则进行录取。若无特定排序规则,学校将按照特定的单科成绩顺序进行择优录取。
三、特殊专业要求
第十三条:艺术专业的录取基于生源所在地的美术类统考成绩,并根据投档成绩从高到低进行录取。若投档成绩相同,则依据专业课成绩和文化课成绩进行排序录取。
第十四条:对于符合国家政策加分的考生,学校将按照生源所在地的招生管理政策进行加分录取。
第十五条:学校各专业对考生的相关科目成绩没有特定要求。
第十六条:商务英语和翻译专业采用英语授课,仅面向高中阶段外语为英语的考生招生。其他专业则不限外语语种。
第十七条:学校各专业在录取过程中,对男女生的比例没有特殊要求。
第十八条:学校对考生的体检要求遵循《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及教育部、国家卫生健康委员会的相关规定,对考生的身体状况没有特定要求。
以上就是关于黑龙江东方学院2025年录取规则的相关介绍,希望能为考生和家长提供一些参考信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