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一章 总纲
根据国家相关法律法规及教育部的规定,结合学校实际情况,特制定湘南幼儿师范高等专科学校的2025年招生章程。
第二章 学校概述
学校全称:湘南幼儿师范高等专科学校。
办学地点:湖南省郴州市南岭大道180号。
主管部门:湖南省教育厅。
办学层次:高职(专科)。
院校国标码:14495。
办学类型:国家公办全日制普通高等专科院校。
第三章 招生基本信息
学校颁发的名称及种类:湘南幼儿师范高等专科学校颁发的普通高等学校全日制专科。
学校招生工作遵循“公平竞争、公正选拔、公开透明”的原则,严格实施考试招生“阳光工程”。
学校简介:湘南幼儿师范高等专科学校是经湖南省人民批准、国家教育部备案的全日制公办普通高等学校。学校拥有多个专业,已为社会培养大量小学教师、幼儿园教师及其他专业毕业生。
第四章 招生类别与计划
学校招生类别包括普通类、艺术类和职高对口类考生。招生计划根据学校发展规划、办学条件、生源情况等因素制定,并经上级主管部门审核备案。学校2025年面向多个省市招生。
第五章 招生专业及录取要求
学校各专业的学费标准、选科科目要求等详细信息均已在招生简章中公布。录取规则上,学校将按照公平、公正、公开的原则,根据考生投档成绩和专业志愿进行录取。对于符合录取要求的考生,学校将通过特快专递向其寄送录取通知书。
第六章 奖助学金与收费标准
学校各项收费标准以及奖助学金政策已在《招生简章》或《入学须知》中详细列明。家庭经济困难的考生可申请国家助学贷款或学校设立的助学金。学生各科成绩合格即可获得学校颁发的全日制专科毕业证。
第七章 附则
新生入学设有“绿色通道”,可申请学费手续。学生可同时就读学校组织的专升本自考助学班,表现优秀者可获得国家承认的本科学历。学校的专业介绍、招生计划等详细信息可通过招生简章、报考指南和学校网站查询。
第二十八条 对于新生的思想政治品德考核和身体健康状况检查,我们将采用考生在参加普通高校招生考试或对口招生考试时所提供的信息,考生需对信息的真实性负责。
第二十九条 新生在入学后的三个月内,我们将根据招生政策规定,对其报名资格、身心状况、录取手续及流程、录取资格、优惠资格及相关证明材料等进行全面的复查复核。对于复查中发现的问题,我们将集中研究并处理。一旦发现学生存在弄虚作假行为,将立即取消其入学资格。对于情节严重或涉嫌冒名顶替上大学的行为,我们将移交相关部门进行深入调查处理。
第三十条 本招生章程已通过“阳光高考”平台和学院官网向社会公开发布。对于各类媒体可能节选公布的章程内容,若理解出现偏差,请以学校官方公布的完整招生章程为准。
第三十一条 本章程适用于我校2025年普通高校招生工作。对于单独招生录取,将按照我校相关单独招生章程执行。解释权归湘南幼儿师范高等专科学校所有。如遇上级招生政策调整,我们将遵循最新公布的政策。
第七章 联系方式
第三十二条 以下是学校的招生联系方式:
通信地址:湖南省郴州市北湖区南岭大道186号(请注意新的地址)
邮政编码:新设为 423XXX (新邮政编码)以便更准确送达。
招生咨询电话:您可以通过拨打07XXX-XXXXXXX (新增咨询热线)进行咨询。
招生咨询邮箱:[新邮箱地址] (提供一个新的邮箱地址以便联系)。
招生信息发布网址:访问我们的官方网站(网址将被重写)以获取最新招生信息。您还可以拨打监督投诉电话:XXX-XXXXXXX 进行投诉建议反馈。我们将全力为您提供更好的服务并解答您的问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