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文为大家介绍的是潍坊学院的录取原则及相关规则。其中包括投档比例、专业分配、调剂规则以及身体要求等信息。以下是详细内容供大家参考,具体录取规则如有变动,请以学校最新公布的信息为准。

录取原则:
第十二条 学校遵守教育部和各省级招生主管部门的录取规定,结合考生高考成绩、高考位次、艺术体育类专业成绩、专业志愿以及体检情况等多因素,全面评估并确定录取名单及专业。
第十三条 提档比例依照各省级招生主管部门的相关规定执行。
普通类专业录取方式:
第十四条 遵循“分数优先,遵循志愿”的原则。根据考生高考文化成绩从高到低排序,并结合其填报的专业志愿顺序进行录取。对于文化成绩相同的考生,将按照规定的位次确定原则或者单科成绩排序确定其位次。实行高考综合改革的省(市),录取工作将按照相关文件执行。
艺体类专业录取方式:
按照教育部及各招生省份的有关文件,以高考成绩为主要依据,遵循“分数优先,遵循志愿”的原则进行录取。对于山东省内的艺术类、体育类专业,使用统考成绩并按照相关文件规定进行综合成绩的择优录取。对于山东省外的艺术类本科专业,使用各省的专业统考或联考成绩,按照投档成绩择优录取。体育类本科专业则按照专业成绩进行择优录取。
其他要求:
第十五条 考生须具备良好的思想品德,并符合教育部《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的规定。新生入学后将会进行体检,对于不符合要求的学生将取消其入学资格。对于隐瞒病史或有舞弊行为的学生,一经发现将严肃处理,情节严重者将上报省教育厅。
第十六条 我校的英语、翻译、商务英语(中外合作办学)专业限考英语语种;其他专业语种不限,但公共外语原则上为英语。
第十七条 加分、降分和优先录取的办法将按照考生所在省(市、自治区)的规定执行。
第十八条 对于不符合录取规定和我校录取原则的考生,学校将进行退档处理。
第十九条 录取结果将由各省级招生主管部门公布,同时学校招生站也会发布。学校将按照考生高考信息中的通信地址寄发录取通知书。
以上内容仅供参考,如需了解更多关于潍坊学院的录取信息,请查询学校官方网站或咨询学校招生办公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