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促进教育公平,使更多来自农村和脱贫地区的优秀学子享受优质教育资源,华东师范大学根据教育部相关通知要求,特制定并实施2025年高校专项计划招生。以下是招生详情,供大家参考。

一、招生专业及要求
我校的招生专业涵盖了文史类和理工类,具体包括公费师范专业和其他专业。各个专业的具体要求和选考科目要求如下表所示(最终以各省级招生考试机构公布为准)。请各位考生仔细对照,选择适合自己的专业进行报考。
(此处可插入招生专业及要求的表格)
二、报名条件
高校专项计划主要面向边远、脱贫、民族等地区县(含县级市)以下高中的农村学生。报考考生必须同时符合三项基本条件:一是符合2025年统一高考报名条件;二是考生及父亲或母亲或法定监护人户籍地在实施区域的农村,且具有当地连续3年以上户籍;三是考生具有户籍所在县高中连续3年学籍并实际就读。
三、报考程序
(一)网上报名
考生请于规定的报名时间内登录教育部阳光高考平台“高校专项计划报名系统”进行报名,并按要求上传申请表和相关材料。所有材料必须保证真实、完整、清晰。考生无需邮寄纸质申请材料到我校。
(二)资格审核
各省(区、市)负责审核考生户籍、学籍等报名资格条件。学校将依据各省(区、市)对考生报名资格审核结果来核定学校初审结论,并上报教育部在阳光高考平台进行公示。
(三)确定分省分专业计划
学校将根据各省初审合格入选人数和科类情况,确定分省分专业计划,并在华东师范大学本科招生网发布公告。考生可通过招生计划查询系统进行查询。
(以下程序可按类似格式继续描述)
四、录取办法
高校专项计划的录取过程严格按照教育部和相关省级招生考试机构的规定进行。学校将根据考生的高考成绩、专业志愿和学校招生章程确定的原则进行录取。具体录取办法如下:
(一)考生高考文化成绩(含政策性加分)须不低于普通类第一批本科录取控制线。考生需按自愿原则,根据省级招生考试机构的安排和要求以及我校公布的高校专项分省分专业计划,填报高校专项计划专业志愿。
(二)学校根据省级招生考试机构提供的我校高校专项计划投档名单,依据公布的分省分专业计划,按照高考文化成绩从高到低录取,并根据专业志愿和学校招生章程确定的原则录取专业。同分处理原则依次比较语文、数学、外语单科高考分数。如遇末位同分且招生计划不能满足同时录取时,也按此同分处理原则进行录取和退档。
(以下内容可继续描述其他注意事项、监督机制、联系方式等)
五、注意事项及监督机制
(一)考生须承诺提交的所有材料客观、真实。对伪造、变造、篡改、假冒户籍学籍等虚假个人信息和提供虚假申请材料的考生,将依照相关规定取消其高校专项的报名、审核和录取资格,并视情节轻重暂停其参加各类国家教育考试的资格。
(二)高校专项计划招生工作过程中如有违规违纪行为,一经查实,将按《普通高等学校招生违规行为处理暂行办法》处理,取消考生继续参与后续认定工作的资格,已经获得高校专项认定资格的也将被取消,已经入学的则按学校相关规定处理。
(三)高考体检不符合教育部《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的考生,将根据国家有关规定取消其录取资格或调整至适合的专业。
(四)所有招考信息均通过教育部阳光高考平台和华东师范大学本科招生网发布,不再另行通知。考生应及时关注网站信息,未及时查询网站信息所造成的后果由考生自行承担。高考志愿填报工作以考生所在省级招生管理部门规定为准。
(五)我校未委托任何个人或中介组织开展高校专项招生考试有关工作,也不举办任何形式的辅导班。
(六)若教育部或有关部门对高校专项计划有调整,我校将作相应调整并及时公告。
六、联系方式及其他
(一)学校招生办公室联系方式:电话:;地址:上海市中山北路3663号(邮编:200062)。学校本科招生网:zsb..cn;微信公众号:华东师大本科招生。
(二)学校纪检监察部门联系方式:电话:。
以上即为华东师范大学2一、招生信息联系方式
华东师范大学的招生监督邮箱为:.。
二、招生简章解释权
本年度华东师范大学的招生简章,其解释权由我校招生办公室全权负责。
三、关于招生简章的详细解读
对于本招生简章的任何疑问或需要进一步的解释,请联系我校招生办公室。他们将为您提供详细且准确的解答。
四、特别声明
我们提醒所有考生和家长,在了解招生信息时,请以我校官方发布的招生简章为准,其他非官方渠道的信息可能存在误导性。
五、招生简章的更新与变动
我校将根据实际情况,适时对招生简章进行更新和调整,具体信息请关注我校官方通知。
六、总结
本招生简章为华东师范大学对外公布的正式文件,对于所有考生和家长具有重要的参考价值。如有任何疑问或需要进一步了解相关内容,欢迎随时联系我校招生办公室进行咨询。他们将竭诚为您提供帮助。
七、版权声明
本招生简章的版权归华东师范大学所有,未经授权,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以任何形式进行复制、传播或用于商业用途。如有侵权行为,我校将依法追究其法律责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