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了确保江苏财经职业技术学院的招生工作顺利进行,保障考生的合法权益,根据相关法律法规及文件精神,结合学校实际情况,特制定本章程。
第二条 学校全称及办学地址:江苏财经职业技术学院,位于淮安市清江浦区枚乘东路8号。
第三条 学校简介:江苏财经职业技术学院是一所省属公办全日制普通高等学校,具有较高的教育水平及社会声誉。
第四条 被我校正式录取的学生,完成规定课程学习且符合学校毕业生管理相关规定,将颁发经过教育部电子注册的普通高校专科。
第二章 组织机构及职责
第五条 学校招生工作接受上级教育行政部门及招生考试主管部门的监督,由学生处等相关机构具体组织实施。
第六条 招生工作坚持“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全面实施招生工作阳光工程,每一个环节都接受学校纪委的再监督。
第三章 招生计划
第七条 学校分省分专业招生计划根据上级对学校招生规模的总体要求、国家经济社会发展需要、学校人才培养目标定位、自身办学条件等实际因素综合制定,并经主管部门审核后确定。具体招生专业、招生计划等信息以省级招生主管部门公布的信息为准。
第四章 报名条件及体检
第八条 通过生源地省级招生主管机构报名资格审查的考生均可报考。
第九条 考生身体状况需符合《普通高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及相关规定要求,新生入校后将进行体检复查,不合格者将按相关规定处理。
第五章 录取规则及综合素质评价
第十条 录取规则主要以普通高校统一招生考试成绩为主要依据,参考考生综合素质评价,择优录取。对考生的首选科目和再选科目、录取办法等做出明确规定。
第十一条 综合素质评价使用办法:对无法通过录取规则的考生,将根据其综合素质评价结果进行量化评分,录取优先级按量化评分高低排序。量化评分的细则包括学业水平合格性考试成绩、荣誉奖励、学科特长、艺术特长、科技特长等多个方面。
第六章 其他
第十二条 考生可通过学校官网查询录取结果,官网地址为zs..cn。
第十三条 新生入学满一学期后,可按照学校相关规定申请调整专业。
第十四条 学生学费及住宿费标准将按照江苏省物价部门核定的标准收取,具体费用将依据专业及住宿条件等因素而定。
第十五条 学校将通过多种途径对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进行资助,包括国家奖学金、国家励志奖学金、校设奖学金、勤工助学岗、求职补贴等。为家庭经济特别困难的新生开通“绿色通道”。
第十六条 学校提供多种咨询方式,包括现场咨询、电话咨询、网上咨询、微信咨询及QQ咨询等,以便考生及家长了解招生信息。
第七章 附则
第十七条 考生如有疑问或申诉,可通过电话、邮箱等方式联系学校,学校将设立专门的考生申诉渠道进行处理。
第十八条 本章程由江苏财经职业技术学院学生处负责解释。
以上就是关于江苏财经职业技术学院2025年招生章程的详细介绍,希望对大家有所帮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