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文为大家梳理了关于江苏师范大学艺术类录取的相关规则。以下内容均参考自招生简章,供大家参考。
录取流程概述:
江苏师范大学根据教育部相关政策和各省的高考招生方案来进行录取工作。考生需参加所在省份统一组织的普通高考。
录取调整细节:
学校结合各省的生源情况,与省级招办进行协商,确定调阅考生档案的适宜比例。对于实行平行志愿投档的批次,调档比例通常控制在105%以内。
针对实行平行志愿投档的普通类专业进档考生,学校按照投档成绩从高到低进行排序。遵循分数优先的录取原则,不设专业级差。在安排专业时,以投档成绩作为录取的主要依据。按照“分数优先,遵循专业志愿”的原则,从高分到低分依次录取。若投档成绩相将依照各省级招办的录取规则进行处理。若省级招办没有明确规定,则将比较高考综合改革省份的语文数学两科之和、语文或数学单科最高成绩以及外语单科成绩等。其他省份的考生则按照相应科目的成绩进行排序。
对于内蒙古自治区,录取专业的安排将遵循“招生计划1:1范围内按专业志愿排队录取”的原则。
如果考生填报的所有专业志愿都无法满足,且愿意服从专业调剂,学校将根据考生成绩和综合素质评价档案进行综合考虑,并调剂到其他专业。如果不愿意服从调剂,则将作退档处理。
特殊类型招生的录取规则:
江苏省的现代职业教育体系建设试点项目、专转本、综合评价招生等特殊类型将采取单独招生。考生需参加相关考试,并按照江苏省的有关政策进行录取。
针对少数民族预科班、内地新疆班、内地西藏班等特殊招生项目,学校将按照教育部、生源所在省以及学校的有关政策进行录取。
对于足球运动、运动训练以及武术与民族传统体育等专业,学校也将采取单独招生。考生需参加相关考试,并按照教育部、国家体育总局的有关政策进行录取。
对于报考美术与设计类、书法学、音乐舞蹈类、播音与主持艺术、体育教育等专业的考生,除了需要参加普通高考(文化考试)外,还需要参加相关专业统一考试并达到合格标准。在录取时,将结合高考文化分和专业分进行综合评估,按照生源所在省的最低控制分数线和投档排序规则进行录取。若排序成绩相将按照文化成绩和专业成绩的顺序进行录取。如果仍然相同,则参照普通类专业的录取规则执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