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篇内容为四川大学艺术类录取细则,现整理以供广大考生及家长参考。该信息来源于四川大学招生简章。
录取规则详解
一、若省级招生考试机构执行平行志愿投档制度,我校将依照其投档规则,按照高分至低分顺序择优录取。
二、如省级招生考试机构不采用平行志愿投档,进档的考生将根据综合成绩从高到低进行择优录取。综合成绩的计算公式为:综合成绩=高考文化课成绩的50%+(省级统考成绩除以省级统考满分再乘以高考文化课满分)的50%。
三、四川大学艺术类专业遵循“分数优先”的原则进行录取。当考生填报的所有专业志愿都无法满足时,若考生服从专业调剂,则会被调剂到其他未满额的专业;若考生不同意专业调剂,则会按照退档处理。
四、对于进档考生的同分排序,我们有一套详细的规则。当综合成绩相会优先录取高考文化课成绩较高的考生。若高考文化课成绩也相同,则会依据语文、数学和外语的成绩总和进行排序;若此成绩总和也相同,则会依次按照语文和数学的单科成绩进行排序。
五、在录取过程中,四川大学将根据各省级招生考试机构的要求,统一或分别进行文(历史类)/理(物理类)的排序录取。如省级招生考试机构有特殊规定,我校将按照其规定执行。
其他重要说明
一、被艺术类专业录取的学生,其专业考试成绩将用于招生录取,入校后不得转入不使用专业考试成绩招生的专业。
二、2025年,广播电视编导和美术学(理论研究)两个艺术类专业将在普通类批次进行招生,并执行该批次的录取规则。被这两个专业录取的考生将按照艺术类专业进行培养,且不得转入非艺术类专业。这两个专业的毕业生将授予艺术学学士学位,具体的分省计划请以当地省级教育考试院公布的为准。
三、设计学类包含视觉传达设计、环境设计、服装与服饰设计三个专业,而美术学类则包含绘画、中国画两个专业。
四、四川大学的艺术类专业在“3+3”高考综合改革省份不设选考科目限制,在“3+1+2”高考综合改革省份中,首选科目可以是物理或历史,再选科目也不设限制。
五、新生入学后,四川大学将按照教育部的相关规定对其进行入学资格复查和专业复测。对于不符合相关要求或有舞弊行为的考生,将取消其入学资格,并按照相关规定进行处理。
六、如有关于四川大学招生录取的监督事宜,可联系纪检监察机构,监督邮箱为:.cn,监督电话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