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文旨在为读者提供关于2025年广州新华学院艺术类招生录取规定的详细介绍,以下是整理的相关内容,以供大家参考。
招生录取规定
第十六条 广州新华学院遵循教育部所倡导的“学校负责、招办监督”的录取机制,严格遵守教育部及各省市(区)招生办公室的招生录取政策和规定。我们秉持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以考生的高考成绩为基础,综合考虑其德智体美劳等多方面素质,择优录取。
第十七条 在广东省招生委员会的指导下,我们按照普通类(历史类、物理类)、艺术类、体育类等不同类别,在各自的录取控制分数线上进行分类录取。而在其他省份(区、市)的录取,则按照各省级招生考试机构所划定的录取控制分数线上进行分类录取。
第十八条 对于报考广州新华学院本科层次院校及专业的广东省学生,其高考总成绩需包括三门普通高中学业水平选择性考试科目对应的合格性考试科目。具体要求以广东省当年的招生录取工作文件为准。而其他省份(区、市)的学业水平考试要求及选考科目要求,则需按照各省级招生考试机构公布的文件执行。
第十九条 在实行平行志愿投档的省(区、市),学院将根据各省级招生办公室公布的投档规则及生源情况,制定招生计划微调方案和调档比例。
第二十条 在思想政治品德考核和身体健康状况检查均合格,统考成绩达到同批录取最低分数线,并符合学校提档要求的情况下,我们将依据考生的成绩、专业志愿以及学校的录取原则进行择优录取。
以下为关于艺术类招生的具体规定...
第二十一条 在艺术类分档时,我们遵循各省(区、市)的投档规则,实行“专业志愿优先”的原则。根据考生所填报的专业志愿顺序,按照投档总分的排位情况从高到低进行录取。当考生投档总分排位相我们会优先录取那些已修习相关专业基础知识的考生。
第二十三条 我校主要使用英语教学,因此非英语语种的考生在报考时需谨慎考虑。
第二十四条 关于加分的录取政策或特殊情况的照顾录取,我们将按照各省(区、市)的相关规定来执行。
第二十五条 我们在高考综合改革省份的招生工作将按照该省份公布的方案及相关办法来执行。
第二十六条 我校对录取考生的体检标准将依据教育部、卫生部、中国残疾人联合会颁布的相关指导文件来执行。对于生活能够自理的残障考生,只要其符合所报专业要求且高考成绩达到录取标准,我们将予以正常录取。
对于各招生专业对考生身体素质的具体要求,详细信息请查阅各省(区、市)招生办公室公布的招生专业目录和学校的招生简章。
第二十七条 新生入学后,学校将依据教育部、卫生部、中国残疾人联合会的相关规定对新生进行身体健康状况的复查。对于不符合体检要求或不宜就读已录取专业的新生,我们将按照相关学籍管理规定进行处理,可能进行转专业或取消学籍。
以上内容仅供参考,具体细节和表述可根据需求进一步修改和调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