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一章 总纲
第一条 为确保我校今年的招生工作规范进行,我们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法》等相关法律法规及教育部的规定,特别制定了本章程。
第二条 本章程主要适用于我校今年普通高等教育的专科层次招生工作。
第三条 学校全称:吉林工程职业学院。
办学类型:公办的高等职业学校。
教育层次:专科。
第四条 学校地址:位于吉林省四平市铁东区北门街道新春社区长发路1299号。
第二章 专业与学费
第五条 各类专业的学费收取标准根据专业不同而有所差异。以下是部分专业的学费标准:
农产品加工与质量检测专业:每生每学年3300元;
大数据与会计专业:每生每学年5500元;
……(其他专业依次列出)
具体各专业的学费,请详见学院官方发布的最新招生简章。
第三章 学历与证书
第六条 学生完成我院规定的教学内容,且成绩合格,符合毕业条件者,将由吉林工程职业学院颁发国家规定的专科(高职)。
第四章 学生资助政策及程序
第七条 我院设立了多项学生资助政策,包括国家奖学金、国家励志奖学金、国家助学金等,以帮助家庭经济困难的学生顺利完成学业。我院还设立了“奖、助、补”的资助体系。
第八条 关于申请程序,学生在入学前可向户籍所在县(市、区)的学生资助管理部门咨询并申请办理相关助学贷款。如有需要,新生可通过“绿色通道”先办理入学手续。入学后,我院将根据学生具体情况开展困难认定,并采取不同措施给予资助。
第五章 录取及相关说明
第九条 至第十二条 将详细说明录取原则、投档比例、院校志愿、专业录取等相关内容。我院将遵循公平、公正、公开的原则进行录取工作,以考生的志愿和高考成绩为主要依据,德智体美劳全面考核,择优录取。具体录取规则可详见我院发布的招生简章。
第六章 联系方式及其他
第十三条 学校网址:www.
通讯地址:吉林省四平市铁东区长发路1299号
联系电话:
联系部门:吉林工程职业学院招生工作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