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文为大家详细解读了合肥工业大学的录取规则,包括投档比例、专业分配、调剂规则、身体要求等方面的内容。以下是详细内容供大家参考,如有变动,请以学校最新公布的信息为准。
录取规则如下:
一、根据教育部规定,按照平行志愿投档的批次,调档比例原则上控制在105%以内;按照顺序志愿投档的批次,调档比例原则上控制在120%以内。
二、合肥工业大学认可教育部规定的全国性加分政策(除分省计划的招生类型外),对各省(直辖市、自治区)级招生主管部门在教育部相关政策之外的地方性政策加分不予认可。同一考生如符合多项增加分数投档条件,只能取其幅度最大的一项分值,且不得超过20分。
三、针对思想政治品德考核合格、身体健康状况不受专业限制、高考投档成绩达到同批次录取控制分数线的考生,学校会根据考生志愿和招生计划进行专业录取。在投档成绩相同的情况下,会优先录取相关科目分数高者。对于不同类别的考生,相关科目分数的比较顺序也有所不同。
四、对于高考综合改革省份,考生选考科目需符合学校所报专业的选考科目要求。
五、内蒙古自治区进档考生实行特定的录取规则。
六、对于艺术类专业,考生需符合一定的报名条件,并且无色盲、色弱。执行生源省份的投档规则及录取办法。
七、符合高校招生报名条件并通过所在省艺术类专业统考的考生,方可报考学校的艺术类专业。录取时按综合分择优录取。
八、对于参加学校审核或测试合格的考生(如高校专项计划),需按生源地省级招生考试机构的安排填报志愿。
九、合肥工业大学的部分特殊招生计划的录取工作,按照教育部和相关部门的规定以及学校制定的具体招生办法执行。
十、部分专业如英语专业和国际经济与贸易(中外合作办学)专业有特定的语种要求。
十一、建筑学、城乡规划等专业学制为五年,需要美术基础,但无需额外加试。
十二、录取时,往届生与应届生一视同仁,所有招生专业无男女比例限制。
十三、合肥工业大学开设创新实验班,旨在培养学术精英、拔尖创新和行业领军人才。其招生专业为国家级一流专业建设点,其中包括与不同学院联合培养的项目。
十四、国际经济与贸易(中外合作办学)专业属于教育部批准的中外合作办学项目,仅录取填报该专业志愿的考生。
十五、对于艺术类专业,使用专业考试成绩录取的学生,入校后不得转入不使用专业考试成绩招生的艺术类专业。
十六、考生身体健康状况需符合教育部等相关部门的要求。对于存在色觉异常的考生,学校有一些专业是不予录取的,具体详见招生章程。
以上内容仅供参考,具体录取规则请参照合肥工业大学的最新招生信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