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海大学2025年普通高等教育全国统一招生章程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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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学校全称及校址 | 上海大学(宝山校区地址、延长校区地址及嘉定校区地址) |
二、办学层次及类型 | ■ 本科 ■ 普通高等学校 ■ 公办高等学校 |
三、授予及种类 | 院校名称:上海大学 | 修学期满,符合毕业要求,颁发上海大学本科。 |
四、招生管理机构 | 学校设立本科招生工作领导小组、招生就业处及机关纪委等机构。 |
五、招生计划及分配原则 | 学校依据教育部和省级招办核准的年度招生规模,结合学校实际情况,科学、合理地编制分省分专业招生计划。 |
六、预留计划数及使用办法 | 本科招生计划的1%用于生源质量调控及同分数考生的录取。 |
七、专业教学使用外语语种 | 入学外语考试语种不限,入学后非外国语言文学类专业外语教学语种主要采用英语。 |
八、身体健康状况要求 | 根据相关指导意见和规定,考生需据实上报健康状况,如有隐瞒病情病史者将按照学校规定执行。 |
九、录取规则及特殊类型招生 | 采用综合评价的方式进行录取,遵循公平、公正、公开的原则。 
同时公布艺术类、高校专项计划、保送生等特殊类型招生的录取规则。 |
十、收费标准 | 学费标准根据专业不同有所区别,一般专业每生每学年6500元至7700元不等。 中外合作办学专业每生每学年25000元至30000元不等。 |
一、资助政策
上海大学严格遵循国家和本市的学生资助政策规定。对于家庭经济困难的学生,学校设立了“绿色通道”,以便他们能够顺利入学。入学后,学生们可申请国家奖学金、励志奖学金、上海市奖学金、国家助学金等。学校还提供国家助学贷款、勤工助学岗位以及特殊困难补助和学费减免等支持措施。对于服义务兵役的学生和在中西部基层就业的学生,学校还实行学费补偿和助学贷款代偿政策。
二、学费及资助标准
每生每学年的最高资助金额为1200元(不含寒暑假),此标准依据沪价费〔2003〕56号、沪财预〔2003〕93号、沪教委财〔2012〕118号文件规定执行。学校通过多种方式支持学生的学习与生活,确保无经济困难阻碍学生的学习进程。
三、监督机制及举报途径
上海大学的招生工作全程接受上级和学校纪检监察部门的监督,按照招生“阳光工程”的统一要求进行。如有违规行为,可拨打本科招生举报电话:(工作日8:30—11:00,13:00—16:30)进行举报。
四、联系方式及网址
上海大学的官方网址为:[www..cn](www..cn)。上海大学本科招生网的网址为:[bkzsw..cn](.cn)。如有任何疑问或需要进一步了解,可拨打咨询电话:(工作日8:30—11:00,13:30—16:30)。
五、其他重要信息
(一)钱伟长学院招生信息
钱伟长学院是国家试点学院,实施“重基础、跨学科、国际化”的人才培养战略。该学院依托上海大学的优势学科,培养基础学科拔尖创新人才和前沿交叉学科的领军人才。
(二)未来技术学院招生信息
未来技术学院致力于培养智能无人系统或其拓宽领域的拔尖创新领军人才。该学院以国家一流学科为支撑,通过进阶式的研究和学习体系,注重多学科交叉融合和素质教育。
(三)专业分流及双学士学位项目
理学工学Ⅰ类、Ⅱ类、Ⅲ类等不同类别的学生,在第一学年末进行专业分流。理学工学Ⅱ类中的冶金工程-信息管理与信息系统双学士学位项目为上海市首批双学士学位复合型人才培养项目,择优选拔学生进入该项目学习。
(四)经济管理类与人文社科类招生信息
经济管理类与人文社科类等专业也均设有专业分流机制,学生在大一学习成绩及个人综合表现的基础上,按照分流综合成绩进行专业选择。
(五)中外合作办学类专业招生信息
中外合作办学类专业按专业招生,学生可获得上海大学本科和学士学位证书,部分专业还可获得国外合作大学的相应学位证书或有机会赴国外合作学校交流学习。
(六)其他类招生信息
艺术类专业、民族预科班等特色专业也按专业招生,学校为各类学生提供全面的支持和帮助。
以上内容仅供参考,具体招生信息请以学校官方发布为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