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章概述:
本文为大家介绍南京师范大学2025年的招生章程,包含招生计划、录取规则、收费标准等重要信息。以下是详细内容,希望对广大考生有所帮助。
标题:南京师范大学2025年本科生招生章程概览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为保证学校本科招生工作有序进行,维护学校和考生的合法权益,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高等教育法》等相关法律以及南京师范大学章程,结合本科招生的实际情况,特制定本章程。
第二条:南京师范大学是江苏省属公办全日制普通高等学校,简称南京师大。学校位于南京市栖霞区文苑路1号,是国家“双一流”高校、江苏高水平大学建设高校和教育部与江苏省共建的综合性大学。
第三条至第五条:学校按照相关规定颁发和学士学位证书,并依据教育部和各省级招生主管部门的要求,进行招生录取工作。
第二章 组织机构及职责
第六条至第九条:学校设立招生工作委员会、本科招生工作领导小组等组织机构,负责本科招生的日常工作,并受到纪检监察机构的监督。
第三章 招生计划
第十条至第十一条:根据教育部及各省级招生主管部门的要求,结合学校实际情况,制定分省招生计划。学校还预留一定比例的计划数,用于调节各地统考上线生源的不平衡。
第四章 录取原则
第十二条至第二十条:详细阐述了学校对考生的录取原则和要求,包括普通类专业、体育学类、艺术类专业以及特殊类型招生的录取规则。还提到了部分本科专业实行大类招生的相关信息。
第五章 其他事项
第二十一条 关于学费收取细则:我校按照江苏省物价主管部门核准的标准(苏价费〔XXXX〕XX号等文件)收取学费和住宿费。具体的收费标准可在省级招生主管部门公布的招生计划或学校财务处网站上查询。随录取通知书一同寄发的新生报到须知也会详细告知各专业收费标准。学生住宿由学校统一分配,并按照相关标准收取住宿费,费用范围为每人每年600元至1500元不等。
第二十二条 学生入学审核制度:新生入学后,我们将按照国家的规定,在三个月内对新生进行入学资格审查及身体复检。对于复查不合格的学生,我们将按照国家相关规定进行处理。如果发现学生存在弄虚作假的行为,将坚决取消其入学资格。
第二十三条 资助政策概述:我们全面落实国家的资助政策,以学生为中心,不断完善和发展多元化的助学体系,包括奖学金、助学金、国家助学贷款、勤工俭学等项目。我们的目标是确保家庭经济困难的学生不会因经济原因而失去接受教育的机会。我们致力于构建一个发展型的资助体系,将物质帮助、道德浸润、能力拓展和精神激励相结合,帮助广大学子全面发展。
第二十四条 通讯及招生信息:学校的通讯地址是南京市栖霞区文苑路1号(邮编 210023)。招生咨询电话为和。招生监督电话为。招生址为bkzs..cn。我们还拥有微信公众号“南师招生(nsdzsb)”,欢迎关注。
第二十五条 招生章程公布与解释:本章程通过南京师范大学本科招生网发布。对于通过各种媒体发布的节选内容,如存在理解上的误差,请以我校公布的完整招生章程为准。
第二十六条 招生办公室职责:南京师范大学本科招生办公室负责解释本章程的相关内容。如有任何疑问或需要进一步了解的信息,欢迎联系招生办公室进行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