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文将详细介绍兰州工商学院2025年的录取规则,包括投档比例、专业分配、调剂规则、身体要求等重要信息,为广大学子提供参考。请注意,如有任何变动,请以学校最新公布的信息为准。

录取规则详解
第一条 根据学院的发展规划、办学条件、生源状况以及社会需求等多方面因素,学院将综合分析并确定各省份各专业的招生计划。这些计划将严格按照教育部和各省级招生主管部门的批准和公布进行。
第二条 学院的招生工作将在甘肃省教育厅及教育考试院的指导下,以及各省份招生主管部门的统一组织下进行。招生过程将遵循“公开程序、公平竞争、公正选拔、全面考核、择优录取”的原则。
第三条 关于学生身体健康状况,学院将严格遵循教育部、卫生部及中国残疾人联合会发布的《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进行招生体检工作。
第四条 普通本科的录取将根据各省份录取主管部门确定的录取控制分数线和投档管理规则进行。
第五条 对于非高考改革省份的考生,学院将按照“分数优先,遵循志愿”的规则进行录取。对于高考综合改革省份的考生,学院将根据不同的志愿方式进行专业安排。
第六条 英语类专业的考生,在同等条件下,学院会优先录取英语单科成绩较高的学生。而对于经济学、管理学及工科类专业,则会优先录取数学成绩较高的学生。
第七条 学院的公共外语课程主要为英语,因此非外语专业的考生需做好相应准备。所有招生专业均无男女比例及应往届限制。
第八条 艺术类专业的录取将使用各省份相应的艺术类专业统考(联考)成绩,并认可各省份的投档规则。考生的文化课及艺术专业成绩需达到本省相应批次、科类的最低录取控制线。
第九条 学院将按照规定的程序,及时完成调档、阅档、退档及审核等各环节工作,确保考生电子档案的正常周转和录取工作的顺利进行。
第十条 招生部门将及时处理未被录取考生的解释及其他遗留问题,并公布录取结果,接受纪检、监察及社会舆论的监督。
第十一条 不能按时报到的已录取考生,需向学校提出书面申请,经同意后方可延期报到。对于未经学校同意而逾期不报到的考生,将视为自行放弃入学资格。
第十二条 新生入学后,学院将按照《兰州工商学院新生入学资格复查实施细则》对新生进行全面复查。复查不合格者,将根据相关规定进行处理。
通过以上介绍,我们希望广大学生和家长能够更加清晰地了解兰州工商学院的录取规则,为报考做好充分准备。祝愿所有学子都能在兰州工商学院找到适合自己的学习环境,实现自己的梦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