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文为大家解读河源职业技术学院2025年夏季招生章程的相关内容,涵盖了办学类型、办学层次、招生计划、报考条件、录取规则、收费标准等各个方面信息。以下是详细内容,希望能对大家有所帮助。

标题:河源职业技术学院2025年夏季招生章程详解
第一章 总则
为保证学校夏季招生工作的顺利进行,维护学校和考生的合法权益,依据相关教育法规及河源职业技术学院实际情况,制定本章程。学校招生工作坚持公平竞争、公正选拔、公开透明,全面考核、综合评价、择优录取。同时接受学校纪检监察部门、考生、家长及社会各界的监督。
第二章 学校概况
河源职业技术学院是一所公办全日制高等职业技术学院,国标代码为12772。学校位于广东省河源市源城区东环路,邮编为517000。学校主管部门为河源市人民,业务主管部门为广东省教育厅。
第三章 组织机构及职责
学校按照教育部有关要求设立招生委员会,负责制定学校招生章程、规定和实施细则,确定招生规模和调整专业招生计划,组织管理招生工作的具体实施,并协调处理招生工作中的重大事项。学校招生办公室为招生委员会的执行机构,负责编制招生计划,组织招生宣传和录取工作,处理招生的日常事务。学校纪委加强对招生工作的监督。
第四章 招生计划
学校录取批次为专科批次。具体的分专业招生计划及相关要求都以生源省(区、市)公布的专业目录为准。学校开展“三二分段专升本协同育人项目实验班”,通过广东省夏季普通高考招收学生,具体合作本科院校及专业详见学校招生网站。
第五章 录取规则
学校遵循“学校负责、招办监督”的录取体制,以考生高考成绩为基本依据,综合衡量德智体美劳,择优录取。具体的录取规则包括普通类、艺体类的录取控制分数线、投档规则、专业志愿的分配原则等。学校还明确了考生所填报的所有专业志愿均未被录取时的处理办法,以及有关加分或照顾录取政策的执行方式。
第六章 录取体检标准
学校按照相关规定执行录取体检标准,具体要求详见各省(区、市)招生办公室公布的招生专业目录。对于残障考生,若其生活能够自理且符合所报专业要求,学校将予以正常录取。新生入学后,学校将进行身体健康状况复查,对不符合要求或不宜就读已录取专业的学生,将按有关学籍管理规定办理。
第七章 新生注册和复查
新生经学校夏季高考招生录取后,需在规定时间内办理缴交学费注册手续。逾期未注册者将视为自行放弃入学资格。新生入学三个月内,学校将进行政治、文化、健康等方面的复查,对在报名和考试过程中有违规行为者将按规定处理。
第八章 收费标准
河源职业技术学院的收费标准严格按照相关规定执行,具体收费标准详见学校招生网站或相关通知。
根据《关于调整公办普通高校学费的通知》(粤发改价格〔2016〕367号)以及《广东省发展改革委、广东省教育厅、广东省财政厅关于印发<广东省普通高等学校学分制收费管理办法(2021年修订)>的通知》(粤发改规〔2021〕10号)等文件要求,我校将执行以下收费标准:
文科类专业学费定为每生每学年5250元;理科类专业则定为每生每学年6410元;对于艺术类专业的收费则按照每生每学年的10000元来执行;其他专业的收费统一按照每生每学年的6410元来计算。商务英语专业和小学英语教育专业的学分互认项目,其学费均为每生每学年18000元。对于学生的住宿费用,则按照每生每学年的1500元来收取。
二、第九章学生资助政策
第三十二条,我校将按照教育部、广东省教育厅及学校相关规定执行国家助学贷款、奖学金、助学金、勤工助学等多元化的助学措施,为经济困难的学生提供全面的资助支持。
三、第十章招生工作的咨询、监督与申诉
第三十三条,有关招生的相关问题及咨询服务可以通过以下联系方式获取:
咨询电话:可拨打了解详情。
传真服务:发送至以获取信息支持。
电子邮件地址:。
学校网址:通过访问www..cn了解更多信息。
招生网站:可访问zsb..cn进行查询。
第三十四条,为加强学校招生工作的透明度和公平性,我校的纪检监察室将严格履行其监督职责,并根据权限范围处理和回应相关举报与投诉。
联系人:联系欧阳玉娟同志进行咨询和反馈。
监督电话:拨打监督电话进行反馈。
电子邮件地址:。
四、第十一章附则
第三十五条,本章程内容经由学校校长办公会议审议通过,适用于我校2025年夏季普通高考专科招生工作,自公布之日起正式实施。
第三十六条,对于本章程的解释权归河源职业技术学院招生办公室所有。若本章程内容与国家或各省(区、市)的相关规定存在不一致之处,应以国家或各省(区、市)的规定为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