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文为大家详述湖南中医药大学湘杏学院的最新录取规则及相关政策。内容涵盖投档比例、专业分配、调剂规则、身体要求等重要信息,以下是详细内容供大家参考,任何更新变动均以学校最新公布的信息为准。
录取规则概述:
第十五条:学院招生工作遵循国家教育部和各省(自治区、直辖市)招生办的相关录取政策和规定,确保公平、公正、公开原则,全面衡量考生的德智体表现,择优录取。
第十六条:学院根据考生报考情况,按照志愿投档确定适当的投档比例。
第十七条:对于进档考生,学院采取分数优先的原则,根据考生投档成绩排序,无专业志愿级差,进行专业录取。若投档成绩相同,则按照语文、数学、英语及综合成绩的优劣顺序进行录取。若与生源所在省份的排序规则不符,将遵循生源所在省份的相应政策执行。
第十八条:学院不设志愿分数级差。对于实行平行志愿投档的省份,若未能通过平行志愿录满,将根据当地招生主管部门的政策征集志愿进行录取。对于非平行志愿投档的省份,若第一志愿未能录满,再依次录取后续志愿。对于不符合高考体检标准、已录满所报专业且不服从专业调剂、总分低录取额满等情况的考生,将进行退档处理。所有录取及退档名单以生源地高校招生主管部门审核确认的名单为准。
第十九条:对于实行高考综合改革省份的招生录取工作,将按照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公布的改革方案和相关办法执行。考生需满足学院的选考科目要求,具体选考科目以省级招办公布的信息为准。对于进档考生,按照“分数优先、遵循志愿”的原则,根据投档成绩排序确定录取专业。一旦投档成绩相同,将按照各省(自治区、直辖市)规定的同分排序规则进行专业录取。录取结束后不再进行退档。
第二十条:学院认同生源地高校招生主管部门的加分政策,并以包含附加分的最终投档总分作为录取的主要依据。
第二十一条:新生录取信息在经各省招办审核确认后,将通过学院招生就业向公众公布。请大家密切关注,以确保录取信息的准确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