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文将详细介绍南京邮电大学2025年的招生章程,包括招生计划、录取规则、收费标准等重要信息,希望对有意报考的学子们有所帮助。

一、学校简介
南京邮电大学是国家“双一流”建设高校和江苏高水平大学建设高峰计划A类建设高校。学校前身可追溯至1942年诞生于山东抗日根据地的八路军战邮干训班,是党、军早期系统培养通信人才的学校之一。如今,学校已发展成为一所以工学为主体,电子信息为特色,理、工、经、管、文、教、艺、法等多学科相互交融的综合性大学。
二、招生组织与计划
学校设立招生委员会,为本科招生工作提供指导意见。南京邮电大学招生就业处是组织和实施本科招生工作的常设机构。招生计划根据上级部门要求及学校自身条件、毕业生就业情况等因素综合确定,并经主管部门审核。
三、录取规则与收费标准
录取过程坚持德、智、体、美、劳全面衡量和公正、公平、公开的原则。学校对普通类批次进档考生按照“分数优先”的原则安排专业。收费标准实行学分制收费,具体收费项目及标准可登陆学校财务处网站查询。
四、艺术类专业招生
艺术(美术)类专业的专业成绩采用考生所在省(区、市)艺术(美术)统(联)考成绩。学校按照考生所在省(区、市)艺术类综合分,依据“分数优先”的原则从高分到低分安排专业。
五、学生毕业与学位授予
学生在规定年限内达到相关要求,将颁发南京邮电大学本科。符合学士学位授予条件者,将授予南京邮电大学颁发的学士学位证书。
六、中外合作办学项目
经教育部批准,南京邮电大学与美国波特兰州立大学合作设立了南京邮电大学波特兰学院,开设通信工程、电子科学与技术两个本科专业。该学院的学费及学习方式等详细信息可在学校官网查询。
七、招生监督与违纪处理
学校纪检监察部门负责招生监督工作,采取有效措施维护考生和招生录取工作人员的合法权益。对于违反招生规定的行为,学校将依法追究责任。
八、咨询与联系方式
学校提供了多种咨询及联系方式,包括电话、传真、地址、邮编、电子邮件等,方便考生及家长咨询和了解招生信息。
九、其他注意事项
学校建立了完善的学生奖助体系,保障学生顺利完成学业。学校不委托任何中介机构或个人进行招生录取工作,不收取国家规定外的任何费用。对于以学校名义进行非法招生宣传等活动的中介机构或个人,学校保留依法追究其责任的权利。
十、附则
本章程自公布之日起施行,由南京邮电大学招生就业处负责解释。如遇特殊情况,学校保留调整的权利。
第29条 本规定通过学校本科招生网站公开发布,对于各类媒体摘编发布的章程内容,若存在理解上的误差或偏差,应以学校正式公布的完整招生章程为准。
第30条 本规定如与教育部及各省级招生主管部门的招生文件精神存在不一致的情况,应遵循教育部及各省级招生主管部门的文件要求,以这些部门的文件为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