丽水学院2025年研究生招生简章详解

一、学校简介
丽水学院是一所历史悠久的全日制高等院校,拥有硕士学位授予权。学校位于享有“中国生态第一市”美誉的浙江省丽水市。学科专业特色鲜明,办学综合实力较强,设有多个教学机构和本科专业。现有全日制在校生13300多人,教职工1300多人。学校师资力量雄厚,包括多名国家级人才和省部级人才。拥有院士工作站和博士后工作站等多个科研平台。
二、招生目标
我校招收硕士研究生,旨在培养热爱祖国、拥护党的领导、遵纪守法、品德良好、具有服务国家和人民的社会责任感的高层次应用型专门人才。
三、报考条件
报考我校硕士研究生需符合一定条件,包括中华人民共和国公民、拥护党的领导、品德良好、身体健康状况符合国家和我校规定的体检要求等。考生学业水平必须符合下列条件之一。
四、报名流程
报名包括网上报名和网上确认两个阶段。所有参加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的考生均须进行网上报名,并在网上确认网报信息和采集本人图像等相关电子信息,同时按规定缴纳报考费。
五、审查与考试
我校和报考点将对考生网上填报的报考信息和网上确认材料进行全面审查,确定考生的考试资格。考生需按报考点规定配合采集本人图像等相关电子信息,并签署《考生诚信考试承诺书》。考试包括初试和复试,初试时间和科目已在研招网上公布。
六、其他注意事项
考生应当认真了解并严格按照报考条件及相关政策要求填报志愿并选择报考点。因不符合报考条件及相关政策要求,造成后续不能网上确认、考试或录取的,后果由考生本人承担。考生应当按要求准确填写个人网上报名信息并提供真实材料。网上确认时间由各省级教育招生考试机构公布,请考生及时关注。在复试前将对考生的居民身份证、学历学位证书等报名材料原件及考生资格进行严格审查。对于伪造、变造证件的考生,将立即向公安机关报案。
以上内容仅供参考,具体招生信息,请关注丽水学院官网招生简章公布的详细内容。考试时间表
12月23日下午 —— 外语课考试
12月24日上午 —— 业务课一考试
12月24日下午 —— 业务课二考试
12月25日上午 —— 特别科目(适用于考试时间超过3小时或需要使用画板等特殊要求的科目)
考试须知
初试方式统一为笔试,每科考试时间通常为3小时。详细的考试时间、科目及有关要求等,请参照《准考证》、考点及我校的公告。
初试地点
初试地点由报考点统一安排。
复试信息
1. 复试时间:预计在2025年3月底左右进行。
2. 对于同等学力的考生,在复试时需加试两门与所报专业相关的本科主干课程,加试科目详见我校当年的招生专业目录。
3. 具体复试时间、方式等,请关注我校研究生招生网的通知。
体检要求
考生拟录取后,必须参加我校组织的体检。体检需在我校附属医院或其他二级甲等及以上医院进行,体检不合格者将不予录取。体检参照教育部、原卫生部、中国残联的相关指导文件执行。
录取流程
1. 我校将根据国家下达的招生计划、复试录取办法以及考生的初试和复试成绩、思想政治表现、身心健康状况等综合情况,择优确定拟录取名单,经教育部审核通过后正式录取。
2. 考生的报考信息一经确认,不得在录取阶段进行修改。对于报考资格不符合规定的考生,将不予录取。
3. 被我校录取的研究生必须在规定的时间内到校办理报到入学手续。如因故不能按时报到者,需提前向所在学院请假,请假期限为两周;未请假或请假超过期限者,视为放弃入学资格。
4. 对于应届本科毕业生及自学考试和网络教育届时可毕业本科生考生,入学时如未取得国家承认的本科,其录取资格将无效。
违规处理措施
对在研究生招生考试中有违规行为的考生,将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法》及《国家教育考试违规处理办法》进行严肃处理。对于在校生,将由其所在学校按照相关规定给予处分;对于在职考生,将通知其所在单位,由单位视情节给予党纪或政纪处分;如构成违法,将由司法机关依法追究法律责任。
学费与奖助政策
1. 学费:我校全日制硕士研究生的学费一般为每年8000元,具体以物价部门最后批准的为准。
2. 全日制研究生奖助体系:为激励研究生努力学习、潜心科研,学校为全日制硕士研究生建立了完善的奖助体系,包括国家奖学金、国家助学金、学业奖学金等。详细发放标准和比例请见下表:
[表格内容同上,包括年级、发放等级、发放比例和发放标准等]
(注:奖学金和助学金的发放面向全日制非定向研究生,有固定工资收入的除外。若国家和浙江省出台新的研究生资助资金管理办法,则参照最新办法执行。)
研究生还可以通过兼职从事“三助一辅”工作(即助研、助教、助管和学生辅导员)获得岗位津贴。
学制要求
硕士研究生基本学制为3年,具体要求请参照招生专业目录。
其他注意事项
1. 我校不举办任何形式的考前辅导班,具体招生信息请随时留意我校研招网。
2. 全日制硕士研究生的住宿由学校统一安排。
3. 学校纪检监察室对研究生招生工作实施全程监督,确保公平公正。
4. 本招生章程与国家相关政策如有不符,以国家政策为准。
咨询与申诉方式
1. 对招生环节有异议的考生,可向招生学院以书面形式具名提起申诉,学院应当受理并予以答复。
2. 如对答复有异议,可向学校研究生招生办公室提起申诉。联系信息如下:
丽水学院研究生招生办公室:位于行政楼501室
电话:
电子邮件:[.cn](mailto:.cn)
3. 学校纪检监察室申诉举报电话:
4. 通讯地址:浙江省丽水市莲都区学院路1号,邮编:323000。
附件
1. 附件链接:丽水学院2025年专业学位硕士研究生招生专业目录(点击[链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