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疆工业职业技术学院2025年招生章程概览
各位考生及家长,你们好!新疆工业职业技术学院即将启动2025年的招生工作。此章节详细解读了学院的办学特色、招生层次、专业特色及录取规则等重要信息,以下是详细内容:
一、学院简介
新疆工业职业技术学院是新疆维吾尔自治区人民批准设立、国家教育部备案的高等职业技术学院。作为公办全日制高等学府,我们致力于为社会培养高素质的专业技术人才。
二、招生章程
1. 总则:为规范招生流程,确保招生工作有序进行,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法》和国家教育部的相关规定,结合我院实际情况,特制定本章程。
2. 组织机构:成立专门的招生工作领导小组,由院领导及相关部门负责人组成。负责制定招生政策、规模及计划,并讨论决定重大招生事宜。招生就业处是组织和实施招生工作的常设机构。
3. 招生专业与学制:我们提供多样化的专业选择,包括钢铁智能冶金技术、有色金属智能冶金技术等。所有专业的学制均为三年,旨在培养德智体美劳全面发展的高素质人才。
4. 招生条件:面向参加2025年全国高考并具备录取资格的考生。
三、录取规则
1. 录取工作在省(区)市招生委员会的统一组织下,遵循“公平、公正、公开”的原则,综合衡量德智体美劳,择优录取。
2. 专科批次招生按平行志愿投档录取。对于思想政治品德合格且符合提档要求的学生,专业录取以分数优先为原则。若所报志愿专业计划已满,同意调剂的考生将按分数和空缺专业代码依次调剂到其他专业。
3. 对于单科成绩的排列顺序,普通类和单列类考生有不同的排序规则。请考生注意语种要求,我校公共课程中的外语为“大学英语”,非英语考生请慎重报考。
四、入学与注册
新生需持录取通知书在规定期限内到校办理入学手续。因故不能按期入学的学生,应请假。逾期两周未履行请假手续者,视为放弃入学资格。新生入学后,学院将进行复查,主要包括录取手续、所获资格、个人信息等。
五、第三方监督
为确保招生工作的公正透明,学院成立招生工作监督委员会,由纪检监察及各相关部门人员组成。还通过聘请社会监督员等方式对招生工作进行第三方监督。
六、毕业待遇
在我院完成学业的学生,将获得相应的,并享受与普通高等教育毕业生同等的待遇。
第十九条 根据学校教育教学计划的规定,学生在规定的学制内完成所有课程学习,成绩达到学院毕业要求,经过审核通过后,准予毕业,并颁发经过教育部电子注册的普通高等教育专科及相关职业资格证书。
第二十条 学生毕业后,学院将推荐就业方向供学生选择,同时学生也可自主选择就业方向。
第二十一条 对于表现优秀的毕业生,学院将推荐参加自治区组织的专升本考试。被录取后,学生将有机会进入本科院校相近专业继续深造。学业完成后,合格者可获得和学位证书。具体政策参照当年的普通高等教育专升本考试招生工作方案执行。
第九章 关于收费标准和其他事项
第二十二条 学院严格执行经新疆维吾尔自治区物价部门核准的收费标准。学费按照新疆维吾尔自治区发展和改革委员会批准的标准收取,理工类每年3300元;公寓费用则根据宿舍类型不同,分别为每年600元(8人间)、800元(6人间)和1000元(4人间);教材费预计每年300元,实际费用按所购书籍金额结算,多退少补。
第十章 奖学金、助学金及生源地助学贷款
第二十三条 学院依据相关规定设立多种奖学金和助学金,包括国家奖学金、国家励志奖学金、国家助学金、自治区人民高校励志奖学金、自治区助学金、学院奖学金、企业奖学金等。学院还提供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以及针对三好学生、优秀学生干部和优秀毕业生的奖励。
第十一章 附则及其他信息
第二十四条 本章程自公布之日起生效。如果以往有关招生工作的规定与本章程有冲突,以本章程为准。
第二十五条 本章程由新疆工业职业技术学院招生委员会负责制定并解释。所有招生相关信息将以此为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