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日向各位分享江苏旅游职业学院在2025年的招生规则与要求。本文涵盖了关于录取比例、专业分配、调剂规定以及健康状况等方面的信息,为有意向的考生提供参考。如有任何变动,请以学校最新公布的招生信息为准。
录取规定
第十一条 学院根据各省份(自治区、直辖市)的生源状况确定投档比例。在实行顺序志愿投档的批次中,调档比例原则上控制在1:1;在实行平行志愿投档的批次中,调档比例也控制在1:1左右。
第十二条 学院欢迎符合所在地区各省份(自治区、直辖市)招生委员会所规定的报名条件的考生报名。
第十三条 学院严格遵循教育部、卫生部、中国残疾人联合会联合发布的《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及有关规定。其中,对于部分特定专业,如烹饪工艺与营养等,对色觉异常的考生(俗称色盲)不予录取。对于空中乘务、高速铁路客运服务等专业的考生,有明确的身体条件要求,包括身高、视力、五官端正等。
学院对录取新生的性别比例无特别要求。报考旅游管理和酒店管理与数字化运营等专业的考生,同样需要满足一定的身体条件要求。
第十四条 考核方式为考生需参加各省份统一组织的普通高考。
第十五条 学院依据教育部和各省份(自治区、直辖市)的招生录取工作要求,实行全面衡量、公平公正的录取原则。根据考生的考试成绩和公布的招生计划,严格按照招生规定进行录取。
第十六条 学院将严格按照教育部和各省份(市、区)的相关规定执行加分优惠政策。
第十七条 对于高考综合改革试点省(市),学院将按照其高考改革方案的相关规定进行录取;其他省(市)则按照不同的代码(分类)进行录取。
第十八条 学院将根据各省份(自治区、直辖市)的具体情况确定调档比例。若出现生源不足的情况,学院将采取征求平行院校志愿的录取方式或其他相关措施进行补充。
第十九条 对于进档的考生,学院将按照“分数优先、遵循志愿”的原则进行录取。当考生的投档分数相学院将依据各省份(自治区、直辖市)的同分排序规则进行择优录取。
第二十条 学院的所有专业不限制考生的外语语种,但学院的公共外语课程仅开设英语和日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