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文详细介绍了关于黑龙江能源职业学院的录取规则。内容涵盖了投档比例、专业分配、调剂规则、身体要求等方面的信息。以下为详细内容供大家参考,具体规定如有变动,请以学校最新公布的信息为准。

录取规则:
一、普通类录取原则:
1. 我校招生录取工作根据教育部的相关政策及各省教育厅和招生考试院的指导进行,公平、公正、公开地综合评估考生的德、智、体等各方面素质。在分专业录取时,我们遵循“分数优先,遵循志愿”的原则,择优录取。当遇到相同分数时,我们将按照语文、数学、外语的顺序进行录取。
2. 对于考生的身体健康状况,我们将按照教育部和卫生部的相关规定执行。
3. 学校的录取工作采用计算机网上远程录取方式进行。在录取时,我们优先录取填报第一专业的考生。当某一专业录满时,我们会根据考生的志愿顺序和分数进行调剂。
4. 如果学校的招生计划未能完成,我们将通过征集志愿的方式进行补录。
5. 学院的所有专业不设男女比例限制,所有考生均可报考心仪的专业。
二、体育类考生录取原则:
1. 我们严格执行教育部的招生政策以及各省、市、自治区的相关规定,全面评估考生的德、智、体等各方面素质,择优录取。
2. 在录取体育类考生时,我们遵循分数优先、遵循志愿的原则。专科课(术科)成绩达到考生所在省(自治区、直辖市)的最低控制线后,我们会根据考生的成绩从高到低进行录取。
3. 学院认可各相关省、市、自治区的加分政策。在分数相同的情况下,我们会优先录取三好学生、优秀学生干部以及具有文、体特长综合素质好的考生。
三、高职与本科应用型人才贯通培养试点:
1. 根据《黑龙江省高职与本科应用型人才贯通培养试点工作实施方案(试行)》等相关文件的要求,我们开展“高本贯通”试点工作。该试点面向当年参加普通高考的考生,以高职(专科)层次录取。经转段考核合格后,学生将以专升本的形式进入对应的本科院校继续学习。试点专业包括煤矿智能开采技术(专科)对接黑龙江工业学院的采矿工程(本科)。具体招生计划以省教育厅当年公布的为准。
2. “高本贯通”试点的录取批次为高职提前批次。录取的学生前三年在黑龙江能源职业学院学习,后两年则在黑龙江工业学院进行培养。
3. 前三年的学费按照黑龙江能源职业学院的收费标准收取,后两年的学费则按照黑龙江工业学院的收费标准收取。
4. 学生的转段考核由黑龙江工业学院和黑龙江能源职业学院共同制定标准和办法。考核合格的学生将在第四年秋季学期进入本科学习;不合格的学生将继续完成专科学业;自愿退出“高本贯通”计划的学生也将继续其专科学业。
5. 前三年,学生的学籍由黑龙江能源职业学院管理,转为本科后,学籍由黑龙江工业学院管理。在培养期间,原则上不允许转学或转专业。
6. 完成规定课程和达到毕业要求的“高本贯通”学生将获得专科。进入本科学习的学生,完成后两年教学计划规定的课程并达到毕业要求的,将获得本科。符合学位授予条件的,还将被授予学士学位。其他相关事宜将按照《黑龙江省高职与本科应用型人才贯通培养试点工作实施方案(试行)》执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