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一章 引言

为了保障招生工作的顺利进行,我校根据相关法律法规和上级教育行政主管部门的指导,制定了本年度招生章程。此章程适用于我校2025年全日制普通专科高考招生工作,以下是详细内容。
第二章 学校概述
江苏海事职业技术学院是一所中国特色高水平高职院校和专业建设单位。学校以航海技术专业群为主体,同时拥有船舶与海洋工程、港口与智能工程、航运经济与管理等专业群。学校致力于构建“海陆并举、一体两翼、集群发展”的专业集群,为社会发展培养高素质技术技能人才。
第三章 招生计划与组织机构
学校设立了招生与就业工作领导小组,加强对招生工作的领导。招生与就业工作处是学校组织和实施招生工作的常设机构,负责全校的招生工作。在上级教育行政主管部门的领导和监督下,学校坚持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全面实施招生阳光工程。
第四章 招生专业与计划
我校根据社会需求、发展规划、生源状况等因素制定2025年度招生计划,并报教育主管部门审核。招生专业及相关信息以省级招生主管部门公布的信息为准。
第五章 录取规则与要求
学校依据考生的高考成绩和其他综合因素进行录取,对于报考艺术类、体育类等专业的学生,需要参加相应的专业统考并合格。学校对考生的身体条件、年龄等都有明确的要求。录取过程中,学校坚持德、智、体、美、劳全面衡量,按照公平、公开、公正和择优录取的原则进行。
第六章 费用与资助政策
学校按照学年收取学费和住宿费,具体标准按照江苏省相关部门的通知执行。学校建立了“奖、助、贷、勤、免、补”六位一体的资助政策体系,帮助学生完成学业。
第七章 其他事项
新生入校后,学校将进行新生入学资格审查及身体复检。对于家庭经济困难的学生,学校提供相应的资助政策。学校还提供了详细的联系方式和招生址,以便考生和家长咨询和查询。
第八章 附则
本章程通过教育部阳光高考平台及我校招生向社会发布,如有与本章程不符的以往招生政策,以本章程为准。如遇法律法规和上级有关政策变化,以变化后的规定为准。本章程由江苏海事职业技术学院招生与就业工作处负责解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