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文为大家介绍的是广东女子职业技术学院艺术类的录取规则。以下内容均来源于招生章程,供广大考生和家长参考。

录取规则概述:
我校遵循教育部规定的“学校负责、招办监督”的录取体制,严格遵守国家和省级招生办公室的相关政策,秉持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以考生高考成绩为基本依据,综合考量德智体美劳等多方面素质,择优录取。
分类录取:
在省(区、市)招生委员会的划分下,我们按照普通类(历史类、物理类)和艺术类(音乐类、美术与设计类)的录取控制分数线进行分类录取。
广东省特殊要求:
针对广东省的报考本专科层次院校及专业,考生需确保计入高考总成绩的3门普通高中学业水平选择性考试科目对应的3门合格性考试科目成绩合格。具体要求以广东省当年的招生录取工作文件为准。
平行志愿填报调整:
在实行平行志愿投档的省(区、市),学校会根据各省级招生办公室公布的平行志愿投档规则及生源情况,灵活调整招生计划微调方案和调档比例。
录取原则:
对于思想政治品德考核和身体健康状况检查合格,统考成绩达到同批录取最低分数线的考生,符合学校提档要求的情况下,我们将依据考生成绩、专业志愿以及学校录取原则进行择优录取。
艺术类统考专业录取细则:
在艺术类统考专业分档时,我们按照各省(区、市)的投档规则出档后,对符合专业要求的考生,采取“专业志愿优先”的原则。根据考生所填报的专业志愿顺序,按考生投档总分从高到低进行录取。若考生投档总分相同,则根据考生排位择优录取。排位相我们会优先录取已修习相关专业基础知识的考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