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文为大家介绍的是关于北京体育职业学院在招生录取过程中的一些重要规定,主要包含考生的录取规则以及一些特殊的录取要求等信息。对于准备报考该校的考生来说,这些信息具有参考价值。如果相关规则有所变动,请以学校最新公布的信息为准。以下是详细的录取规则供大家参考。

一、录取规则
第十一条 招生录取规则如下:
1. 我院的调档比例严格按照教育部相关规定执行。
2. 对于实行平行志愿投档的招生类型,我院会按照各省(自治区、直辖市)招生考试主管部门制定的规定进行录取。如果没有明确规定,我们会根据招生计划和考生志愿,从高分到低分进行择优录取。
3. 我院认可各省(自治区、直辖市)招生考试主管部门制定的加分政策,并将考生政策性加分计入投档成绩,依据投档成绩进行择优录取。
4. 对于高考综合改革省份的录取工作,我们将按照各省(自治区、直辖市)招生考试主管部门的文件规定执行。
5. 在专业录取方面,我院没有男女比例和往届生的限制。体检要求则遵循《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的相关规定。
二、特殊要求和限制条件
第十二条 专业录取的特殊要求和限制条件如下:
1. 我院各专业不限考生语种,但入学后的公共外语课程为英语。
2. 我院对考生身体健康状况的要求将按照教育部的相关文件规定执行,具体参考《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以及《普通高等学校招生学生入学身体检查取消乙肝项目检测有关问题的通知》等文件。
3. 特别提醒考生,报考我院各专业的身体质量指数(BMI指数)需小于等于28,即体重(千克)除以身高(米)的平方应小于等于28。
希望以上内容对广大考生有所帮助。在报考北京体育职业学院时,请务必了解并遵守这些规定,以确保顺利录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