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东畜牧兽医职业学院发布了关于高职单独招生和综合评价招生的最新章程。这一章程涵盖了学校概况、招生专业、招生计划、收费标准、录取规则等重要信息。本文旨在为考生提供详尽的参考内容。

山东畜牧兽医职业学院的高职(专科)单独考试招生和综合评价招生工作已经正式启动。这一工作是根据山东省教育厅的相关文件要求,结合学校实际情况进行的。其目的是选拔优秀学生,维护学校和考生的合法权益。
学校全称、学校代码、办学体制、办学层次、学校地址等学校概况一应俱全。为了方便考生,学校还提供了网址以供查询。
学校成立了以党委书记、校长为组长的单独考试招生和综合评价招生工作领导小组,负责招生工作的重大决策。纪委对招生工作进行全程监督,确保公平公正。
招生对象包括山东省中等职业学校应届毕业生和社会人员,以及山东省普通高中应届毕业生。考生必须先完成山东省的普通高考报名手续,才能报考学校的单独考试招生或综合评价招生。
2025年学校的招生专业类别及计划已经公布。其中,单独考试招生计划为400人,综合评价招生计划为440人。具体的分专业招生计划以及春季高考招生专业类别将在学校招生上另行发布。最终招生计划数以省教育厅下达的为准。
报名方式非常简单。考生只需登录山东省教育招生考试院招生平台或学校网站进行报名。报名完成后,考生需在指定时间内登录学校招生缴纳文化素质考试费。未完成缴费的考生将不予安排考试。
考试安排包括单独考试招生和综合评价招生两种方式。单独考试招生采取“文化素质+专业技能”的考试方式,总分为430分。其中,文化素质考试和专业技能测试各有不同的考试方案和考试时间。综合评价招生则采取“综合素质评价+文化素质考试”的方式进行。
录取规则是学校根据考生的总成绩进行排序,按照专业志愿的顺序依次录取。对于符合免试条件的考生,学校将办理免试录取手续。学校还针对具有突出专业特长或获奖情况的考生提供相应的加分和优先录取政策。
第二章 录取流程
拟录取的考生名单会在学校招生上进行公示,一旦没有异议,将会上报给山东省教育招生考试院来办理相关的录取手续。
关于山东省教育招生考试院的规定,任何被单独考试招生或综合评价招生录取的考生,将不再参加后续的春季、夏季普通高校招生统一考试(包括体育专业测试)及录取。
第五章 收费标准与资助政策
学校依照省发展改革委、省财政厅、省教育厅核定的收费标准及有关规定进行收费。退费则按照国家和省的相关规定执行。
学校采用多种资助方式如奖、贷、助、补、免等,以帮助学生完成学业。对于家庭经济困难的学生,他们可以申请助学贷款、“绿色通道”、奖助学金、学费减免、勤工助学等各种资助项目。具体的资助条件和标准会根据学生的家庭经济情况,依照山东省学生资助资金管理办法以及学校的规定来执行。
第六章 资格复查与证书颁发
所有通过高职(专科)单独考试招生与综合评价招生形式录取的新生,都将以全日制的方式进行培养。
新生入学后,学校会按照教育部和山东省教育厅的规定进行入学资格复查。如果复查不合格,将按照有关规定进行处理。
经过单独考试招生和综合评价招生录取的新生,在收费标准、编班、日常教学管理、专升本、和就业服务等方面,将与普通高考录取的学生完全相同。
当这些学生学习期满并经过考核合格后,他们将获得山东畜牧兽医职业学院颁发的普通高等教育专科,该证书将在教育部进行电子注册。
第七章 监督机制
学校的单独考试招生和综合评价招生章程,会在经过省教育厅审核后向社会公布。招生和录取工作会按照章程的规定进行,并接受山东省教育招生考试院的指导与监督,同时接受家长、考生及媒体的监督。
学校将实施“双岗双责”管理,并强化技防人防措施,以确保招生考试的全程自我监督和相互监督。学校的纪委也将全程监督招生考试工作。
第八章 联系方式及其他
学校的详细地址为山东省潍坊市高新区胜利东街88号(邮编:261061)。学校网址为www..cn。
联系方式为电话:(0536) 3081030、8581030。学校纪委监督电话及邮箱为(0536)3086221,。学校还有招生微信公众号和招生咨询QQ群,方便考生和家长获取更多信息。
如本章程与上级文件精神存在不符,将以上级有关规定为准,执行上级有关规定。本章程由山东畜牧兽医职业学院负责解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