这篇文章主要介绍了楚雄医药高等专科学校2025年的招生章程,内容涵盖办学类型、层次、计划、报考条件、录取规则、收费标准、奖助学金以及学校地址等信息。以下是详细内容。
第一章:总则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法》和《中华人民共和国高等教育法》的相关规定,为规范招生行为,提高生源质量,维护考生合法权益,特制定本章程。楚雄医药高等专科学校是一所教育部批准的具有高等学历教育招生资格的全日制公办普通高等专科学校。
第二章:组织机构
学校设立招生工作领导小组,负责全面领导招生工作,贯彻落实执行招生工作的有关政策及规定。下设招生办公室,负责学校招生录取的日常工作。学校还设立招生纪检监察小组,负责监督招生工作的纪律执行情况。
第三章:招生工作纪律
学校招生录取工作人员要严格遵守国家法律法规和招生纪律,遵循公平竞争、公正选拔的原则,执行公开程序,接受监督。
第四章:招生计划
学校根据发展规模、办学条件、人才需求、学科发展等因素制定每年的招生计划,并上报云南省教育厅批准。2025年的分省分专业招生计划根据各省、自治区、直辖市的生源及招生计划执行情况,可做出适当调整。
第五章:录取原则
学校按照招生所在省、自治区、直辖市的有关普通高校招生录取的规定和程序进行录取。对于进档考生,若无法满足其填报的专业志愿,且不服从专业调剂的,将作退档处理。对于身体条件不符合医学类专业要求的考生,学校将根据其具体情况进行处理。
第六章:学费、住宿费及其它
学校严格按照国家有关规定收费,学费和住宿费标准遵循属地原则。学校还建立了多种形式的资助政策体系,以帮助学生完成学业。
第七章:办学地点及联系方式
学校位于云南省楚雄国家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东盛西路。如有关招生咨询及联系方式,请拨打咨询电话:。
希望以上内容对大家了解楚雄医药高等专科学校的招生章程有所帮助。信息传递:
真实信息:联系电话:
邮寄区号:675005
电子邮箱:
学校网址:www..cn
纪检监督联系电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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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八章 附加条款
第二十八条 楚雄医药高等专科学校的唯一全日制招生管理机构是教务处。学校严禁任何中介机构或个人以任何形式进行非法招生宣传或收取与招生工作相关的费用。对于以我校名义进行非法招生宣传等违规行为的中介机构或个人,我校将依法追究其法律责任。
第二十九条 在进行招生咨询时,我校提供的咨询意见和建议仅供考生参考,不作为学校录取的依据和承诺。请考生和家长理性对待咨询结果。
第三十条 上述规定仅适用于楚雄医药高等专科学校2025年度的普通专科招生工作。
第三十一条 本章程自正式公布之日起生效执行。若遇到国家法律、法规、政策有所变更,将以变更后的规定为准。
第三十二条 对于本章程的解释权,将由学校教务处负责。如有任何疑问或需要进一步了解的信息,欢迎与教务处联系。我们将竭诚为您提供帮助和服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