东莞职业技术学院2025年招生章程
第一章 总述

本文详细介绍了东莞职业技术学院2025年的招生信息,包括办学类型、办学层次、招生计划、报考条件、录取规则、收费标准等,希望能为考生和家长提供帮助。
第二章 学校概况
我校全称为东莞职业技术学院,是一所国标代码为14263的公办普通高等学校。学校位于松山湖校区(主校区):东莞市松山湖大学路3号,邮政编码为523808。我们还设有道滘校区和大岭山校区等多个校区。学校办学层次为高职(专科),并采取全日制教学方式。
我校的主管单位为东莞市人民,同时受到广东省教育厅的业务指导。对于成功完成教学计划规定的理论和实践教学环节,成绩合格,达到毕(结)业要求的学生,我们将颁发相应的普通高等学校毕(结)业证书。
第三章 招生组织及机构
学校设立了由校领导和相关职能部门组成的招生委员会,全面负责制定学校的招生章程和规定。学校招生办公室作为执行机构,负责组织招生宣传和录取工作。我们还设有由学校领导和纪检监察部门组成的考试招生监察小组,对招生工作全过程实施监督。
第四章 招生计划及录取
我们的招生计划是专科批次录取。每个专业的招生计划以及具体要求均以生源省(区、市)公布的专业目录为准。我们也有与本科院校合作的“三二分段专升本协同育人项目”,符合条件的学生有机会在完成三年高职学段学习后,通过转段选拔考核进入对应本科院校学习两年。
在录取过程中,我们遵循“学校负责、招办监督”的录取体制,按照考生的高考成绩以及德智体美劳的全面考核结果,择优录取。我们实行平行志愿投档的录取规则,并根据考生的投档总分和志愿顺序进行录取。
第五章 录取规则及要求
在录取过程中,我们遵循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对于投档分数线以上的考生,我们将根据其高考成绩和志愿顺序进行择优录取。在广东省内报考我校的考生,还需注意学业水平合格性考试科目的要求。
再次欢迎有志之士报考东莞职业技术学院,我们期待你的加入!
第二十三条 对于艺体类统考专业,在分档时,我们将根据各省的投档规则进行出档。在考生符合专业要求的前提下,我们将遵循“分数优先,遵循志愿”的原则进行录取。我们会优先录取投档总分排位在前的考生,然后再录取排位在后的考生。如果考生的投档总分相同,我们将根据考生的排位进行择优录取。当考生排位相我们会优先录取那些已经修习了相关专业基础知识的考生。在没有排位或排位分的省份,我们会根据考生的高考文化成绩、术科统考成绩,按照一定的比例合成总分。然后,学校会根据分数优先的原则,按照考生合成总分从高到低进行录取。如果合成总分相同,我们会按照术科统考成绩进行排序。如果术科统考成绩也相同,我们会按照语文、数学、外语和再选科目的成绩进行依次排序。
第二十四条 关于本校的计算机应用技术(中外合作办学)专业,这是一项中外合作办学项目。大数据与会计专业也开展了中澳联合培养项目,具体的培养模式和收费标准可以在本校招生网站上查看。
第二十五条 如果考生填报的所有专业志愿都没有被录取,且愿意服从专业调剂,我们会根据考生的投档总分,从高到低调剂到同一院校专业组内计划有空额且符合相关专业要求的专业录取。如果考生不愿意调剂,我们将进行退档处理。
第二十六条 我们学校的公共外语教学为英语。对于非英语语种的考生,需要谨慎报考。
第二十七条 关于加分或照顾录取政策,我们将按照各省的相关规定执行。
第六章 录取体检标准中,我们将遵循教育部、卫生部、中国残疾人联合会颁布的《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等相关规定。对于残障考生,如果他们的生活能够自理,符合所报专业要求,且高考成绩达到录取标准,将被正常录取。具体的体检要求可以在各省的招生办公室公布的招生专业目录中查看。
第七章关于新生注册和复查,被录取的考生需要在规定时间内办理缴交学费的注册手续。逾期未注册的考生,将视为自行放弃入学资格。新生入学后,我们会对他们的身体健康状况进行复查。如果有不符合体检要求或不宜就读已录取专业的考生,我们将按照相关学籍管理规定进行处理。
第八章的收费标准是按照《关于调整公办普通高校学费的通知》等相关文件公布的标准执行。具体的收费标准可以在招生简章中查看。
第九章关于资助学生政策,我们提供国家助学贷款、奖学金、助学金、勤工助学等助学措施。我们还设立学校优秀学生奖学金、学校励志奖学金、学校大学生创新创业奖学金、专项奖学金等,以奖励和资助经济困难的学生。
第十章关于招生工作的咨询、监督与申诉,我们提供了咨询电话、传真、电子邮箱、学校网址和招生网址等信息,方便考生咨询和反馈问题。我们也明确了招生工作的监督部门联系方式。
第十一章附则中,本章程适用于学校2025年夏季普通高考专科招生工作,并由东莞职业技术学院授权招生办公室解释。如果本章程与国家和各省的规定不一致,以国家和各省的规定为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