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文为大家呈现的是详尽的四川文化产业职业学院单招章程全貌。涵盖了学校概况、招生专业、招生计划、收费标准以及录取规则等全方位信息,以下内容供广大考生及家长参考。

四川文化产业职业学院2025年高等职业教育单独考试招生章程
第一章 总览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法》《高等教育法》《职业教育法》以及教育部相关规定,结合四川省高等职业教育单独考试招生的实际需求,特制定本章程。本章程专为学校2025年高职单招工作设计。
第二章 学校全景
学校全称:四川文化产业职业学院。学校国标代码为XXXX。主管部门为四川省委宣传部。学校办学层次为高职专科,属于公办类型。颁发的为学校全称的专科。学校位于四川省成都市双流区怡心街道锦江路四段399号。
第三章 招生蓝图
学校高职单招工作秉持公平、公正、公开原则,建立健全的自我约束和社会监督机制,严格执行招生“阳光工程”。学校成立高职单招工作领导小组,全面执行四川省招考委、教育厅的相关政策,研究制定招生方案,并监督招生工作的执行。学校还有由纪检监察部门负责的纪检监督小组,全程监督招生录取工作。
第四章 招生计划与录取规则
学校的高职单招计划包括普高类和中职类,具体招生专业及计划以省教育考试院的公告为准。某些专业如首饰设计与工艺、产品艺术设计等不招收色盲考生。
录取工作由四川省教育考试院统一组织,遵循“学校负责、招办监督”的原则。学校认可四川省的加分政策,并根据投档成绩进行录取。对于进档考生,学校实行分数优先的原则,从高分到低分进行录取。当投档成绩相按照四川省确定的高职单招同分排序规则进行录取。
第五章 资费与资助
学生的学费和住宿费标准严格按照相关部门的政策执行。服务性收费和代收费则按照规定项目,坚持学生自愿、非营利原则收取。关于国家教育资助项目和资助标准,学校将严格按照相关部门的政策执行。
第六章 入学须知与附则
被录取的考生需持录取通知书在规定时间内到校办理入学手续。未经请假或请假逾期者,除不可抗力等原因外,视为自愿放弃入学资格。新生入校后,学校将统一进行复查工作。对于复查不合格的新生,将按照招生规定进行处理,直至取消入学资格。被录取的考生入学后享受与普通高考新生同等待遇,并有转专业、不转校的权利。学校未委托任何中介机构或个人进行招生录取工作,并严厉打击以学校名义进行非法招生宣传等活动的行为。
学校的联系方式如下:通信地址:四川省成都市双流区怡心街道锦江路四段399号;邮政编码:610213;招生咨询电话:、;咨询QQ群:563064678、75872687;学校网址:www.。本章程由学校招生就业处负责解释。更多详细信息,请考生及家长关注学校官网通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