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文详细介绍了北京语言大学在即将来临的招生录取中的相关规则,包括但不限于投档比例、专业分配、调剂规则、身体要求等,旨在帮生和家长了解学校录取的具体流程和要求。以下内容仅供参考,具体录取规则以学校最新公布的信息为准。

录取规则如下:
第十二条 学校根据在各省的招生计划和生源情况,确定适当的调档比例。对于顺序志愿投档批次,调档比例一般控制在120%以内。若第一志愿考生生源不足,学校会考虑接收非第一志愿考生。对于平行志愿投档批次,调档比例则一般控制在105%以内。对于服从专业调剂的考生,学校承诺不退档。
第十三条 对于符合国家政策享受加分的考生,学校认可经各省级招生主管部门确认的全国性加分,但加分不得超过20分。这些加分项目不适用于不安排分省分专业招生计划的招生项目。
第十四条 考生若思想政治品德考核和身体健康状况检查合格,高考投档成绩达到同批录取控制分数线并符合学校提档要求,学校将依据考生高考实考分和专业志愿进行专业录取。在安排专业时,学校会先考虑满足考生所填报的专业志愿,然后再考虑调剂。专业志愿之间不设级差。
第十五条 若考生高考实考分相同,学校会依次优先录取有政策性加分者、高考相关科目分数较高者。相关科目分数比较顺序为外语、语文、数学。若排序完全相同,学校将使用预留计划进行录取。
第十六条 外语类专业要求考生统考外语语种为英语。其中,翻译(本地化)和翻译(汉英法)专业还会招收具有良好英语水平、统考外语语种为法语的考生。报考外语类专业的考生需参加生源地的高考外语口试且成绩合格。对于未组织外语口试或相关成绩已计入高考外语单科成绩的地区,学校不作特殊要求。学校不单独组织外语口试。
第十七条 对于英语、商务英语、翻译(英语)、翻译(本地化)和语言学专业,第二外语可选修日语、西班牙语、法语或德语。其他外语类专业的第二外语均为英语。非外语类专业的学生可经选拔选修日语、西班牙语、法语或德语等公共外语课程,部分专业课程则用英语教学。
第十八条 在内蒙古自治区,学校实行“招生计划内按专业志愿排队录取”的规则。对于高考综合改革试点省份的考生,则按照相关的高考改革方案进行录取。
第十九条 体检标准按照相关部门的《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执行。考生在选择专业时应充分考虑自己的身体状况。
第二十条 新生入学后,学校将进行复查。对于被发现存在不合格或弄虚作假、徇私舞弊等情形的考生,学校将取消其入学资格和学籍,并上报所在省教育主管部门备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