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文为大家详细解读了广东汕头幼儿师范高等专科学校艺术类录取标准及规则。以下内容根据招生章程整理,供广大考生和家长参考。

录取规则方面,学校遵循教育部规定的“学校负责、招办监督”的录取体制,以公开、公平、公正为原则,以考生高考成绩为基本依据,综合衡量德智体美劳等多方面因素,择优录取。
对于不同省(区、市)的考生,学校将按照普通类(历史类、物理类)和艺体类(含音乐类、美术与设计类、体育类)分别划定的录取控制分数线进行分类录取。
对于在广东省报考本专科层次院校及专业的考生,需要特别注意,计入高考总成绩的3门普通高中学业水平选择性考试科目对应的合格性考试科目必须合格。具体要求需以广东省当年的招生录取工作文件为准。
在实行平行志愿投档的省(区、市),学校会根据各省级招生办公室公布的平行志愿投档规则及生源情况,灵活调整招生计划微调方案和调档比例。
在思想政治品德考核和身体健康状况检查合格,统考成绩达到同批录取最低分数线的条件下,学校将依据考生成绩、专业志愿以及学校的录取原则进行择优录取。
对于艺体类统考专业分档,学校将根据各省(区、市)的投档规则,在考生符合专业要求的基础上,按照“分数优先”的原则进行录取。若考生投档总分相同,学校将依据考生排位进行择优录取,并优先录取修习相关专业基础知识的考生。
如果考生所填报的所有专业志愿均未被录取,且服从专业调剂,学校将根据考生投档总分从高到低调剂录取;若考生不服从调剂,则作退档处理。学校公共外语教学为英语,非英语语种的考生需要谨慎报考。关于加分或照顾录取政策,按照各省(区、市)的相关规定执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