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章概述:本篇介绍的是北京中医药大学东方学院2025年的招生章程,涉及学院的基本情况、招生计划、录取规则等相关信息。

标题:北京中医药大学东方学院2025年招生章程详解
大家好,今天为大家带来北京中医药大学东方学院2025年的招生章程详解。该章程主要涵盖了办学类型、办学层次、招生计划、报考条件、录取规则、收费标准、奖助学金、学校地址等信息,以下是详细内容。
一、学院简介
北京中医药大学东方学院是一所全日制普通本专科高等学校,办学性质为独立学院,办学类型为普通本科。学院由北京中医药大学与社会力量合作举办,经教育部批准实施本、专科层次学历教育。
二、招生章程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高等教育法》和教育部相关法规,结合学院招生工作的具体情况,特制定本章程,以规范招生行为,提高生源质量,维护考生合法权益,保证学院招生的顺利进行。
三、招生计划及对象
学院根据发展规划、办学条件、生源状况、人才市场需求等因素制定年度招生专业计划,具体分省、分专业来源计划根据省教育主管部门下达的招生计划制定。招生对象为2025年国家统一组织考试的高考学生。
四、招生条件
学院体检标准按照《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执行。对于患有特定疾病的考生,学院将不予录取或限制报考特定专业。新生报到后,学校将进行入学资格和身体复查,对于弄虚作假、不符合录取条件的将取消入学资格。
五、收费标准
学费和住宿费按学年交纳。学费标准详见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公布的招生计划,住宿费根据住宿条件不同而有所差异。学校除设有国家奖学金、助学金等,还设有资助管理办公室帮助学生办理助学贷款并推荐勤工助学岗位。
六、录取规则
学院按照“公平竞争、公正选拔、德智体美全面考核、综合评价、择优录取”的原则进行录取。对于进档考生,实行“分数优先、遵循专业志愿”的原则。未进行高考综合改革省份,按照考生投档分数从高到低排序,优先满足高分考生的专业志愿。高考综合改革省份录取按相应省份公布的方案和有关办法执行。
七、附则
本章程若与国家有关政策相悖之处,以国家的政策和规定为准。本章程由北京中医药大学东方学院招生办公室负责解释,自发布之日起执行。
以上就是关于北京中医药大学东方学院2025年招生章程的详细介绍,希望对大家有所帮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