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文旨在向广大考生详细介绍北京艺术传媒职业学院的招生信息,涵盖办学类型、层次、招生计划、报考条件、录取规则、收费标准以及奖助学金等方面的内容。以下是详细内容,以供参考。

北京艺术传媒职业学院招生章程——2统招概览
第一章 引言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高等教育法》等相关法律法规,结合本校招生工作的实际情况,特制定本章程,以规范招生工作。
第二章 学校概况及主管部门
北京艺术传媒职业学院是一所经北京市教育委员会主管的全日制民办普通高等职业院校。学校致力于培养艺术传媒领域的高素质人才。
第三章 办学类型与层次
学校办学类型为全日制民办普通高等职业院校,办学层次为专科。学生完成学业后,符合毕业条件者,将颁发国家承认学历的普通高等学校专科。
第四章 招生依据与原则
学校招生工作坚持公平竞争、公正选拔、公开透明的原则,全面考核、综合评价、择优录取,并接受纪检监察部门、考生、家长及社会各界的监督。
第五章 组织机构
学校设有招生工作领导小组,全面负责学校招生工作。学校招生就业处招生办公室作为招生实施机构,负责处理招生的日常工作。学校纪委、监察室则作为招生监察机构,负责对招生工作进行监督。
第六章 招生计划与分配原则
学校根据北京市教育委员会核准的年度招生规模,结合学校发展定位与办学条件,编制分省分专业招生计划。具体计划数及使用原则将详细公布在各省级招生主管部门编印的招生文件中。
第七章 录取规则与要求
学校按照志愿优先的原则进行录取,根据考生志愿从高分到低分择优录取。对于艺术类考生,需参加本省统一组织的艺术专业统考(或联考),并取得合格证。学校还对一些特殊专业和情况有特定的要求和限制条件。例如,公共外语课只开设英语,符合全国普通高校招生统一报名条件且身体健康的艺术类考生均可报名,但无色盲限制。
第八章 收费标准与资助政策
学校按照北京市教育委员会批复的收费标准执行,包括学费和住宿费。对于家庭经济困难的学生,学校提供多种资助政策,如生源地助学贷款、国家助学金、国家励志奖学金和国家奖学金等。具体标准与申请程序可咨询学校招生办公室。
第九章 新生报到及入学复查要求新生需持录取通知书、身份证、人事档案等相关证件材料按时来校办理入学手续。学校将按照录取系统的新生录取名册信息进行入学资格核查。第十章 联系方式及相关信息 学校网址、电子邮箱、咨询电话、传真以及联系部门等信息详见学院官网或招生简章。 第十一章 其他需要说明的内容本章程内容无任何需要额外说明的事项。第十二章 本章程的解释部门本章程由北京艺术传媒职业学院招生办公室负责解释,自公布之日起执行。希望以上内容对广大考生有所帮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