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文为大家解读南京大学在2025年的招生录取规则,涵盖投档比例、专业分配、调剂规则、身体要求等重要信息。以下内容仅供参考,若有任何更新,请以学校最新公告为准。

录取规则详解:
一、南京大学本科招生录取工作遵循“学校负责招生、省级招办监督”的原则,在教育部领导下,由各省(区、市)的招生主管部门统一组织执行。
二、对于实施高考综合改革的省份,南京大学将按照所在省(区、市)的高考改革方案相关规定进行录取。而在未实施高考综合改革的省份,学校则按照文史类、理工类进行分类录取。
三、南京大学根据各省(区、市)的招生计划和考生报考情况,确定调档比例或调档分数线。对于采用平行志愿投档的批次,调档比例通常不超过105%;对于采用顺序志愿投档的批次,调档比例则通常不超过120%。内蒙古自治区则按照分数优先的原则进行录取。
四、在调档过程中,南京大学认可教育部规定的全国性政策加分(最高不超过20分)。若同一考生拥有多项政策加分,仅取最高一项加分予以认可。所有高考加分项目均不适用于不安排分省招生计划的招生项目。
五、南京大学按照分数优先、遵循志愿的原则,根据考生的高考实考成绩(不含政策加分)进行专业录取,且不设专业级差。若实考成绩相同,则依据各省(区、市)招生主管部门提供的投档位次进行排序;若未提供投档位次,则依据数学、语文、外语等科目成绩从高到低进行排序。
六、对于未能完成录取计划的南京大学,将按照各省(区、市)招生主管部门的规定进行志愿征集。若征集志愿仍不足,剩余招生计划将被调配至其他生源质量良好的省份。
七、需要注意的是,南京大学的部分特殊专业如戏剧影视文学为艺术类专业,马克思主义理论专业以及与芬兰赫尔辛基大学合作设立的大气科学(中外合作办学)专业等,学生入学后不得转出录取专业。
八、南京大学的国家专项、民族班、新疆班、西藏班以及针对华侨、港澳台学生的招生工作,将按照教育部的相关规定执行。强基计划、励学计划(高校专项)、外语类保送生、江苏省综合评价、港澳台保送生以及第二学士学位的招生工作,也将遵循教育部的相关规定和当年发布的相应类别招生简章执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