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文将为大家介绍南京传媒学院2025年的招生章程,涵盖招生计划、录取规则、收费标准等重要信息,以帮助大家更好地了解该学院的招生政策。

第一章 总则
为保证学校全日制普通本科招生工作的顺利进行,规范招生行为,维护考生合法权益,南京传媒学院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高等教育法》和教育部相关规定,结合学校实际情况,制定了本章程。
第二章 组织机构
学校设立招生工作领导小组,全面负责学校的招生工作。该领导小组由学校主要领导和分管领导担任组长和副组长,招生就业处、教务处等相关职能部门负责人任组员。学校的招生就业处作为常设机构,负责全日制普通本科招生工作的组织与实施。
第三章 招生计划
学校按照国家和省有关计划编制要求,结合自身的办学条件和各省的生源情况等因素,编制分省分专业招生计划。计划数的预留以及录取过程中的计划调整都严格按照相关规定执行。
第四章 报考条件
考生需符合教育部、原卫生部、中国残疾人联合会印发的《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的要求。对于往届生和应届生,以及考生高考外语语种都没有限制。但入学后公共外语的选择需遵循学校规定。
第五章 录取原则
学校承认各省招生主管部门根据教育部相关政策给予考生的全国性高考加分项目。录取过程中,对于顺序志愿投档的批次和平行志愿投档的批次,调档比例都严格按照规定执行。具体的录取原则包括艺术类批次录取原则和普通类批次录取原则,其中对于不同省份的考生可能有不同的录取规则。
第六章 收费标准及附则
学校按照江苏省教育厅核定的标准收取学费和住宿费。对于文科、理工科和艺术类专业的学费以及中外合作办学项目的学费都有明确的规定。学校还建立了完善的“奖、助、贷、勤、免、补”六位一体学生资助体系,以帮助经济困难的学生完成学业。
本章程自发布之日起执行,并由南京传媒学院招生就业处负责解释。联系方式也一并列出,方便考生和家长咨询。
招生咨询热线:拨打、86179887以及86179888(传真服务)进行咨询。
纪委监督热线:联系电话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