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绵阳师范学院2025年招生简章概览》

第一章:引言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法》和《中华人民共和国高等教育法》等相关法律,以及教育部关于普通高校招生工作的相关规定,为维护考生权益和学校合法权益,绵阳师范学院特此制定本章程,全面介绍2025年的招生信息。
第二章:学校基本情况
绵阳师范学院是一所由四川省人民主办、四川省教育厅主管的公办全日制学校,以本科生教育为主。学校现拥有高新校区和游仙校区两个校区,具体地址详见招生简章。
第三章:组织机构
学校成立由党委书记、校长牵头,相关校领导、纪检监察等部门负责人组成的普通本科招生工作领导小组,负责拟定学校的招生政策和规定,并研究解决招生录取中的重大问题。
第四章:招生计划
学校根据经济社会发展需要、自身发展规划、办学条件、毕业生就业情况以及各省(市、自治区)的生源情况等因素,提出各专业分省招生计划建议方案。学校也预留一定比例的招生计划,用于调剂各省(市、自治区)生源不平衡的状况。
学校还与多所高职院校联合开展本科层次职业教育人才培养改革试点,采用“1+3”培养模式,面向四川省考生招生。
第五章:录取规则
学校遵循公平、公正、择优录取的原则,严格按照教育部的规定以及各省(市、自治区)招生的相关规定进行录取。学校不设单科限制和男女比例限制,但英语专业只招收英语语种考生。录取时,学校将根据考生的投档成绩、专业志愿及其他因素进行综合考量,按照“专业志愿优先”的原则确定录取专业。
第六章:体检标准
学校执行《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及相关补充规定。对于因身体健康状况无法自理或无法正常完成学业的考生,将不予录取。对于报考师范专业、舞蹈表演专业、旅游管理专业和播音与主持艺术专业的考生,学校对身高有一定的要求。
第七章:学费、住宿费、奖贷学金
学校的学费和住宿费标准严格按照相关政策执行。学校还建立了多元化的资助体系,以保证表现良好、经济困难的学生能顺利完成学业。具体资助措施和资助项目详见学校相关部门网站。
第八章:其他
除此之外,学校还积极开展对口招生,按照相关政策和规定进行录取。对于专业按大类招生的学生,进校后有一年选择专业方向的机会。新生需凭相关证件按时办理入学手续,入学后,学校会进行复查。
第二十六条:我校针对四川省公费师范生、乡村振兴急需紧缺专业人才实行定向培养。针对预科及少数民族预科和专升本等类型的学生,在投档、录取等相关环节将遵循上级招生主管部门的规定执行。
第二十七条:联系方式如下:
电话咨询服务热线:、2202650(同时作为传真号码)。
学校官方网站地址为:www.。
招生专题网站链接为:zs..cn/。
第七章:补充条款
第二十九条:本章程的解释权归绵阳师范学院招生就业处所有。
第三十条:本章程内容如与国家法律、法规、规章、规范性文件及上级相关政策存在冲突,将以国家法律、法规、规章、规范性文件及上级相关政策为准。我们将根据国家相关政策和法规对本章程进行适时调整和完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