这篇文章主要介绍了怒江职业技术学院的招生章程,包括学校的基本信息、招生组织机构、招生计划、录取规则、录取通知书的管理、新生入学审查以及资助政策等内容。下面为您进行详细解读。

怒江职业技术学院即将迎来新一轮招生工作。学校办学类型明确,办学层次清晰,同时依据国家教育部和云南省教育厅的相关规定,结合学院实际情况制定了本次招生章程。
第一章概述了招生的基本原则和依据。第二章详细描述了学校的基本情况,包括学校名称、英文名称、学校标识码、办学地点、院校性质、办学定位等。第三章介绍了招生组织机构及其职责。第四章详细列出了学校的招生计划,包括专业名称、专业代码、层次、招生计划人数和收费标准等。
第五章是录取规则,学校将严格执行“学校负责,主管部门监督”的原则,坚持公平竞争、公正选拔,公开透明、德智体美劳等方面全面考核、综合评价、择优录取的原则。对于报考本校的考生,需要参加全国普通高等学校招生统一考试或云南省职教高考。学校还明确了体检标准、加分政策、提档比例、录取规则等方面的具体要求。
第六章介绍了录取通知书的管理,包括录取通知书实行院长签发制、保管使用要求、打印邮寄要求等。第七章阐述了新生入学审查的流程和要求。第八章详细解释了学校的资助政策,包括奖助学金和应征入伍学费补偿或代偿等方面的内容。
怒江职业技术学院的招生章程全面详细地介绍了学校的招生信息,帮生和家长更好地了解学校情况,为考生报考提供了重要的参考依据。希望广大考生能够充分了解学校的招生政策,根据自己的兴趣和实际情况做出明智的选择。第三十一条 贷款支持政策
对于家庭经济困难的学生,他们在入学前可以在户籍所在地的县(市、区)学生资助管理机构申请办理生源地信用贷款。贷款额度限定为每人每年最高可达一万六千元,用于减轻其学业和生活的经济负担。
第三十二条 学校助力机制
为应对突发的自然灾害或重大疾病等特殊情况,学校特别设立了临时困难补助,旨在帮助在校学生渡过难关。学校还提供以公共服务为主的勤工助学岗位,以改善家庭经济困难学生的学习和生活条件。
第七章 监督机制条例
第三十三条 招生录取透明化
学校实施招生录取“阳光工程”,严格遵循国家教育部和云南省教育厅的招生工作政策要求。学校自觉接受招生领导小组、考生及社会的监督,保障每一位考生的合法权益,确保学校招生工作的公开、公正、公平。学校未委托任何中介机构进行招生工作。如遇相关问题,可拨打监督举报电话:进行反馈。
第八章 其他相关事宜
第三十四条 章程的法律遵循
当本章程内容与国家法律法规或上级部门的政策发生冲突时,以国家法律法规和上级部门的政策规定为准。
第三十五条 章程解释权
对于本章程以及其他未详尽的事宜,由学校的招生就业办负责解释。
第九章 学校联系方式
如需了解更多招生信息或有任何疑问,可拨打招生咨询电话:。传真的联系方式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