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文为大家梳理了内蒙古师范大学2025年的招生录取规则,包括投档比例、专业分配原则、调剂规则以及身体条件要求等内容。以下是对相关内容的详细阐述,供广大考生及家长参考。请注意,如遇信息变动,请以学校最新公布的信息为准。

录取规则:
第十五条:学校通过计算机网上录取方式进行招生,积极与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协作,全面采用远程网上录取模式。
第十六条:学校招生遵循公平、公正、公开的原则,坚持德智体全面考核,执行教育部规定的“学校负责、招办监督”的录取体制。
第十七条:提档比例遵循相关省(自治区、直辖市)的规定。对于思想政治品德考核合格、身体状况符合专业要求的考生,以投档分作为录取排序成绩。
针对内蒙古自治区艺术类专业,采用“分数清”的录取方式。当考生所有专业志愿都无法满足时,对于服从专业调剂的考生,将其调剂至其他未满额的专业。对于不服从调剂的考生,学校将进行退档处理。
对于内蒙古自治区非艺术类专业以及其他省(自治区、直辖市)的录取,采取“专业志愿清”的方式。已投档的考生按照专业志愿顺序及投档分从高到低进行排序,对于服从专业调剂的考生,根据排序依次调剂至其他未满额的专业。
第十八条:对于已投档考生,当录取排序成绩相首先执行相关优先录取政策;对于不同文理科考生,按照特定科目成绩择优录取。对于艺术、体育类专业,当考生录取排序成绩相按照专业考试及特定科目成绩排序。新高考改革省(自治区、直辖市)的考生则按照特定科目总分成绩排序。
第十九条:根据各省(自治区、直辖市)的规定进行录取,坚持德、智、体全面考核,遵循公正、公平、择优的原则,并符合教育部及各省(自治区、直辖市)的相关法规。
关于美术学类、设计学类等专业,使用生源省(自治区、直辖市)的美术与设计类专业统考成绩。音乐学、作曲与作曲技术理论等专业则使用相应的音乐教育或表演专业统考成绩。对于体育教育、社会体育指导与管理专业,要求高考文化课成绩达到内蒙古自治区体育类本科最低控制线,并且专业统考成绩达到一定标准。公共外语教学只开设英语和日语。公费定向师范生和优秀教师定向培养计划只录取有专业志愿的考生,不接收专业调剂。校企合作办学及国际本科学术互认课程项目的各专业同样只录取有专业志愿的考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