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文为大家详细介绍了周口师范学院艺术类的录取规则及相关政策。以下是相关内容的整理,供广大考生参考。

一、录取原则
学校遵循国家相关政策,承认各省(区、市)招生主管部门给予的全国性高考加分项目及其分值规定。
学校执行《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及相关补充规定。
录取工作在各省(区、市)招生主管部门统一组织下进行,遵循“学校负责、招办监督”的原则。
所有专业录取不限制外语语种,但公共外语教学语种为英语和日语。建议非英语、日语语种的考生慎重报考。
二、艺术类本科专业录取原则
学校认可考生所在省(区、市)的相关专业统考(联考)成绩。按照各省(区、市)的投档规则进行投档,若无明确规则,则按学校录取规则执行。
按照进档考生的投档成绩从高到低择优录取,遵循“投档成绩优先、遵循志愿”的原则。若投档成绩相同,则按各省(区、市)规定的排位方法排序,排位前者优先录取。若仍相同,则依次按照语文、数学成绩排序。
三、综合成绩计算规则
对于不同的艺术类专业,学校有不同的综合成绩计算公式。具体计算公式及专业包括:
1. 美术学、公费师范生(学科教师)、视觉传达设计、服装与服饰设计、环境设计(包括中外合作办学项目)、书法学、音乐学(包括公费师范生)等专业:综合成绩计算公式为高考文化课成绩×0.7+专业省统考成绩×0.75。
2. 绘画、动画、音乐表演、舞蹈编导等专业:综合成绩计算公式为高考文化课成绩×0.6+专业省统考成绩×1。
3. 播音与主持艺术专业:综合成绩计算公式为高考文化课成绩×0.5+专业省统考成绩×1.25。
四、公费师范生政策
周口师范学院今年继续招生培养河南省地方公费师范生。具体信息详见河南省教育厅相关通知。公费师范生在校期间免除学费、住宿费,并享受生活费补助及国家奖学金等其他全日制在校生奖励政策。在教师资格认定过程中,体检标准按照《河南省教师资格申请人员体格检查标准(2017年修订)》执行。
希望以上内容对广大考生有所帮助,具体专业要求请参照《周口师范学院2025年艺术类本科专业招生简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