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文为大家整理了罗定职业技术学院2025年春季高考招生简章的相关内容,涵盖了学校概况、招生专业、招生计划、收费标准、录取规则等详细信息,供广大考生参考。

罗定职业技术学院2025年春季高考招生章程
目录
第一章 引言
第一条 为进一步规范学校春季高考招生录取工作,维护学校和考生的合法权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高等教育法》以及教育部、广东省招生委员会的相关规定,结合学校实际,特制定本章程。
第二章 学校概况
第二条 学校名称:罗定职业技术学院。
第三条 院校国标代码:XXXX(原示例中的代码为12770)。
第四条 学校地址:广东省云浮市罗定市西门岗X号;邮政编码:XXXXX(原示例中的邮政编码为527200)。
第五条 办学层次、性质、类型等详细信息。
第三章 组织机构及职责
第六条 学校招生委员会负责制定招生章程、招生计划、招生办法并组织实施,建立监督协调机制,处理春季高考招生工作中的重大事项。罗定职业技术学院招生办公室为招生委员会的执行机构,负责招生日常事务工作。学校设立由校领导和纪检监察部门组成的招生监督小组,对招生工作实施监督。录取期间成立信访组,负责处理考生及家长的申诉、投诉等信访事项。
第四章 招生类型及计划公布
第七条 本校春季高考招生包括“依据普通高中学业水平考试成绩”招生录取(下称“依学考录取”)和招收中等职业学校毕业生统一考试招生录取(下称“3+证书”考试招生)等。具体分专业招生计划及要求以广东省招生办公室编制的《广东省XXXX年普通高校春季高考统一招生专业目录》为准。
第五章 报考要求
第八条 报考本校“依学考录取”的考生须符合广东省招生委员会规定的普通高考报名条件,并参加广东省2025年普通高考报名及相应科目的考试。体育类、艺术类考生还需参加相应的术科统一考试。本校“依学考录取”各招生专业的具体要求详见相关招生目录。 报考本校“3+证书”考试招生的中职考生须符合广东省的普通高考报名条件,并参加广东省的普通高等学校招收中等职业学校毕业生统一考试且取得相应的专业技能证书。本校“3+证书”考试各招生专业的具体要求详见相关招生目录。
第六章 录取办法
第九条 按照“学校负责,省招办监督”的原则,以考生相应成绩为基本依据,综合衡量德智体美劳,制定“依学考录取”和“3+证书”考试招生录取规则。本校公共外语教学为英语,请非英语语种的考生慎重报考。
第七章 录取体检标准
第十条 学校录取考生的体检标准按照相关规定执行。对残障考生,若其生活能够自理、符合所报专业要求,且达到有关录取标准,则予以正常录取。
第八章 组织保障
第十一条 学校深入实施高校招生“阳光工程”,构建公开透明的招生信息公开体系,确保春季高考招生工作健康有序进行。
第九章 新生注册和复查
第十二条 经录取的考生,须在规定时间内办理缴交学费注册手续,逾期未注册者将视为放弃入学资格。新生报到时需核验相应的或同等学力证明。新生入学后,学校将进行资格复查,对不符合要求或违规者将按学籍管理规定处理。
第十章 收费标准
第十三条 本校收费标准按照相关规定执行。具体收费标准请参考相关通知和文件。
第十一章 资助政策
第十四条 国家助学贷款、奖学金、助学金、勤工助学等助学措施按照教育部、广东省教育厅和学校的相关规定执行。
第十二章 招生咨询、监督与申诉
第十五条 学校提供招生咨询电话、传真、电子邮箱、学校网址和招生网址等联系方式,方便考生咨询和获取信息。学校也接受社会和考生的监督与申诉。罗定职业技术学院的纪律监督与申诉服务信息
若您对学院的纪律执行持有异议,或者需要进行相关的申诉,欢迎您与我们的纪律监察室联系。我们的工作组会以高度的责任心和专业精神来处理您的诉求。
联系部门:罗定职业技术学院纪检室
联系人:黄海锋老师
监督电话:请拨打我们的联系热线,我们会尽快为您解答问题或提供相应的帮助。
电子邮箱:请将您的问题或咨询发送至我们的邮箱 ,我们将及时查看并回复。
附则部分内容:
第三十一条:罗定职业技术学院的这一章程,已经过学校校长办公会议的深入讨论和审查,特别适用于2025年春季高考的招生工作。此章程自公布之日起正式实施,对全体师生及招生工作具有指导意义。
第三十二条:关于本章程的解释权,罗定职业技术学院已授权给招生办公室。如果本章程中的任何内容与国家或省的规定存在出入,我们将以国家和省的规定为准,确保我们的招生工作始终遵循法规,公正、公平、公开。
我们致力于为每一位学生和家长提供清晰、明确的招生信息,同时确保纪律监督和申诉渠道的畅通无阻。如果您在招生过程中遇到任何问题或疑虑,都可以通过上述方式与我们取得联系,我们将竭诚为您服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