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导言

近日,右江民族医学院为广大学子们整理了全新的录取规则。该规则涵盖了投档比例、专业分配、调剂规则以及身体要求等方面的详细信息。本文将为大家详细解读这些规则,供大家参考。请各位同学注意,如有变动,请以学校最新公布的信息为准。
二、录取原则概述
第十二条 学校在招生录取工作中,遵循教育部提出的“学校负责,招办监督”的原则。在各省(自治区、直辖市)招生考试委员会的统一组织下,实施招生阳光工程,确保公平、公正、公开的原则得到贯彻,全面考核学生,择优录取。
第十三条 学校严格遵循教育部和各省(自治区、直辖市)招生主管部门的加分与降分投档政策规定,按照各省(自治区、直辖市)招生主管部门规定的比例进行投档。
三、具体录取规则
第十四条 学校的招生录取工作严格按照各省(自治区、直辖市)的录取批次安排及录取办法进行,确保每一名学生都能得到公正的对待。
第十五条 学校在录取时,首先会按照学生的投档成绩从高到低进行排序。在专业分配上,学校遵循“分数优先,兼顾志愿”的原则。当两名学生的投档成绩相学校将依据各省份的排位规则进行专业录取。对于没有排位的省份,学校将按照该省公布的方案及有关办法执行。当考生所有专业志愿都无法满足时,若服从专业调剂,学校将在所有考生录取分档完毕后,将未录取且同意调剂的考生调剂到其他尚未录满的专业;若不服从调剂,则作退档处理。
第十六条 临床医学(免费医学定向生)专业是国家的农村订单定向医学生免费培养项目,只面向广西招生。被录取的考生在获得入学通知书前,需要与学校和县(区)级卫生行政部门签署相关协议书,承诺毕业后到有关基层医疗卫生机构服务6年。
第十七条 我校的少数民族预科生招生仅面向广西,执行国家少数民族预科招生录取政策。预科阶段学生将在广西壮族自治区教育厅指定高校的预科学院学习一年。预科学习期满后,学生将根据学校少数民族预科生直升本科专业分配计划,按学生志愿和预科期间学习成绩综合排名分流到我校的本科相关专业学习。
第十八条与第十九条合并解读
民族班专业的招生对象为广西区内的少数民族考生。而录取结果则由各省(自治区、直辖市)的招生主管部门统一向考生公布。
第二十条 对于已被我校录取的考生,应按照所录取的专业报到入学,学校不会进行专业的调整和退档。
通过上述解读,希望广大学子们能够更加清晰地了解右江民族医学院的录取规则,为未来的学习和深造做好充分准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