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文旨在全面介绍商丘工学院2025年的招生信息,包括学校类型、办学层次、招生计划、报名条件、录取原则、收费标准及奖助学金政策等。以下是详细内容,希望对广大考生有所帮助。

第一章:总则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高等教育法》及教育部相关文件精神,为规范招生行为,提高生源质量,维护考生合法权益,结合学校实际情况,制定本章程。
第二章:学校概况
商丘工学院是一所经教育部批准的全日制民办普通本科高校。学校位于历史悠久的文化名城——商丘市。现有本科专业33个,专科专业16个,形成了以工学为主,工、管、经、教、艺、医等多学科协调发展的学科体系。
第三章:招生章程
学校根据上级部门核定的年度招生规模,结合近年分省、分专业计划编制与执行情况,制定分省、分专业的招生计划。学校将遵循公平、公正、公开的原则,按照国家的招生政策和规定进行招生录取工作。
第四章:录取原则及加分政策
学校遵循“公平竞争、公正选拔、公开程序,德智体美劳全面考核、综合评价、择优录取”的原则,依据高考成绩、高中学业水平考试成绩和综合素质评价情况,实行“分数优先”的原则进行录取。学校执行国家规定的高考加分政策,并认同各省级招生主管部门的加分政策。
第五章:收费标准及助学措施
学校将按照相关规定收取学费和住宿费。为帮助家庭经济困难的学生顺利完成学业,学校建立了完备的奖助学金体系,包括服兵役学费资助、助学贷款、奖学金、助学金、勤工助学等多项措施。
第六章:毕业及就业
学生完成教学计划规定的全部课程,成绩合格者,将颁发商丘工学院普通本、专科。符合学士学位条件者,将授予相应学士学位证书。学校高度重视毕业生就业工作,通过推荐和个人自荐相结合的办法,促使毕业生顺利就业。
第七章:办学特色
商丘工学院以其独特的办学理念和教学模式,注重培养学生的实践能力和创新精神。学校拥有一支高素质的教师队伍和先进的教学设施,为学生提供了良好的学习和生活环境。
第二十二条 特色办学,成就优秀人才培育重镇。学校立足于立德树人的根本任务,以培养应用型人才为己任,重视实践操作能力的培养,与企业合作共同培育人才,为地方经济社会发展贡献力量。我们坚信每一位毕业生都能找到理想的就业岗位,为此我们积极为他们推荐和提供就业机会。我们创建了“四结合”的校企协同育人模式,将实习实训与专业课程学习、专业知识综合运用、毕业设计选题和完成以及就业创业紧密结合,借助校企合作、协同育人的平台,让学生在实践中融会贯通理论知识,提高解决生产实践与复杂工程问题的能力。
第八章 补充条款
第二十三条 商丘工学院从未委托任何中介机构或个人进行招生录取工作。对于冒用我校名义进行非法招生等行为的机构或个人,我校将依法追究其法律责任。
第二十四条 本章程依据国家法律、法规和上级相关政策编制。学校以往关于招生工作的相关要求与规定,以本章程为准。如遇本章程与国家政策相悖的情况,遵循国家和上级政策执行。
第二十五条 关于本章程的解释权归属于商丘工学院招生处。
招生信息咨询:
商丘工学院招生处
联系电话:
传真服务:同上联系电话
监督热线:
学校官方网站:www..cn
电子邮箱:sqgxyzb@.cn
邮政编码:476000
来访路线:我校地理位置优越,交通便利,市内多条公交线路均可直达。欢迎各位学子前来参观交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