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文将为大家详细介绍海南东方新丝路职业学院的招生章程,涵盖办学类型、办学层次、招生计划、报考条件、录取规则、收费标准、奖助学金以及学校地址等信息,以下为详细内容,希望对广大考生和家长有所帮助。

海南东方新丝路职业学院招生章程
第一章 总则
为全面贯彻执行教育部阳光工程和依法治招的原则,确保2025年招生工作的公平公正,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法》和《中华人民共和国高等教育法》等相关法规,特制定本章程。
第二章 学校概况
海南东方新丝路职业学院是一所经国家教育部备案的营利性民办高等专科院校。学校位于海南省东方市金月湾旅游度假区的滨海大道北,办学层次为专科(高职)。
第三章 招生计划
2025年,我校将面向全国进行国家计划内统一招生。具体的分专业招生计划以及相关说明,以各省市(区)省级高招办向社会和考生公布的信息为准。
第四章 录取原则
我们严格执行相关省市(区)的2025年普通高校招生政策。对于考生的身体健康状况,我们将遵循《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及相关补充规定。我们的招生对象为参加2025年普通高考的学生。在录取过程中,我们遵循志愿优先的原则,按照高分考生的第一志愿进行专业安排。对于舞蹈类专业的录取,我们将在考生文化成绩和专业成绩均达到所在省控制分数线的基础上,按照专业分择优录取。
第五章 费用标准
学费及住宿费标准如下:新能源材料应用技术、数字媒体技术设计、软件技术、电子商务、休闲体育等专业学费为16800元/学年,舞蹈表演专业学费为22800元/学年。住宿费为3000元/学年。
第六章 奖助学措施
我院实行奖学金制度,包括国家奖学金、国家励志奖学金、海南省优秀贫困生奖学金以及学院优秀学生奖学金等。对于生活困难的学生,我们实行助学金制度,包括国家助学金、学院助学金等,同时贫困生可按国家规定申请生源地助学贷款。
第七章 联系方式
学校通信地址:海南省东方市金月湾旅游度假区滨海大道北。
联系电话:。
招生邮箱:.cn。
学院网址:.cn。
本章程根据国家法律、法规、规章和上级有关政策制定。如学院有关招生工作的要求、规定与本章程相冲突,以本章程为准。本章程的解释权归海南东方新丝路职业学院招生就业办公室所有。希望广大考生和家长仔细阅读,以便更好地了解学院的招生信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