以下是学院对于2025年度招生的详细规则和要求,包括投档比例、专业分配、调剂政策、健康要求等重要信息,供各位考生及家长参考。请留意,若有变动,请以学院最新公布的信息为准。

一、招生概述
第十条 学院将通过多种途径,如各省级招生主管部门、学院的招生简章和官方网站等,向考生们公布招生计划。招生对象主要是参加2025年高考的应届和往届高中毕业生,以及具有同等学历的考生。
二、考生资格与健康要求
第十一条 考生的思想品德考核需合格。学院将严格按照教育部颁布的《普通高等学院体检工作指导意见》对考生进行体检。
三、投档与录取
第十三条 学院将按照各省教育招生考试院规定的投档比例调阅考生档案,具体的比例将由各省(市)招生主管部门确定。
第十四条 对于各省份(自治区、直辖市)的教育行政部门和招生考试机构的加分或降分投档政策,我院表示认同并执行相关政策。
四、录取原则
第十五条至第十八条详细阐述了学院的普通类、艺术类、体育类专业的录取原则。普通类录取按照志愿和分数进行;艺术类和专业类的投档和录取则按照各省的相关文件规定执行。对于进档考生,学院将根据综合成绩、专业成绩和高考文化成绩进行择优录取。男女比例及外语语种均不设限制。新生入学后将进行复查,若发现违纪行为,将取消其入学资格。
五、毕业与证书
第二十条 按照教学计划修完全部课程且成绩合格的学生,将颁发山东文化产业职业学院的普通高等教育专科。
六、报到与延期
第二十一条 被学院录取的考生应按时到校报到。若不能按时报到,需向学院提出书面申请,经同意后方可延期报到。对于未经学院同意而逾期不报到的考生,将视为自行放弃入学资格。
整体而言,山东文化产业职业学院致力于为每一位考生提供公平、公正的录取机会,同时也对考生的健康、品行及学业成绩有着严格的要求,旨在培养全面发展的专业人才。希望以上信息能帮助各位考生和家长更好地了解学院的招生政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