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文主要是为大家梳理和解读北京城市学院在2025年的录取规则。这份规则涵盖了投档比例、专业分配、调剂规则以及身体要求等重要信息。以下是详细的录取规则内容,供广大考生参考。若学校公布信息有所变动,请以学校最新公告为准。

录取规则:
一、北京城市学院的招生录取工作是在各省、自治区、直辖市的招生委员会统一组织下进行的,并且严格按照教育部的相关规定执行。
二、根据各省份的生源情况,学校会确定提档比例。对于平行志愿,提档比例控制在105%以内;对于顺序志愿,提档比例控制在120%以内。实际比例则依照各省的要求来确定。
三、对于平行志愿,学校实行一次性投档,未完成的计划会参加征集。对于顺序志愿,当报考我校的第一志愿考生生源不足时,学校会依次接收后续志愿的考生,且志愿之间不设分数级差。
四、在普通类专业的录取中,根据考生的专业志愿顺序和投档分数,按照志愿优先的原则从高分到低分择优录取。各专业之间也不设分数级差。在投档分数相同的情况下,高考文化课总分高者会被优先录取。
五、对于艺术类专业,学校承认并使用各省的艺术类统考成绩。只有获得本省统考合格的专业课成绩,并且高考文化课总分达到本省相应批次最低控制分数线的考生,才有资格被录取。录取原则也是按照志愿优先,对进档考生根据生源所在省的招生管理部门的投档成绩进行录取。
六、部分专业还有一些特殊要求,例如外语语种、舞蹈表演、音乐教育、学前教育、小学教育、教育学、护理学和航空服务艺术与管理等专业都有具体的录取标准和身体要求。
七、往届生与应届生在录取时一视同仁,除了舞蹈表演(国际标准舞)专业外,其他专业录取无男女生比例限制。
八、录取工作的体检标准依据教育部、卫生部、中国残疾人联合会的相关规定执行。学生入学后,若发现有不符合相关体检规定和第十三条各专业要求的学生,将视情况调整到其他相近专业。
九、在录取过程中,如果某些省份有特殊的录取要求,将按照各省招办的规定来执行。所有的录取原则都是基于教育部及各省招办的政策来执行的,文化课总分也包含符合各省招办规定的政策加分。如果政策有所调整,那么将按照新的规定来执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