章一:前言\n塔里木职业技术学院于近期公布了其招生章程,此章程包含学校办学类型、层次、招生计划等各个方面信息,为即将参加考试的学子提供重要的参考依据。\n\n章二:学校概况\n塔里木职业技术学院是一所公办全日制高等职业技术学校,拥有悠久的历史背景和优越的地理位置。学校开设了多个专业,如纺织服装学院、通航产业学院等,致力于为学生提供全面的教育服务。\n\n章三:招生组织机构及职责\n学校成立了招生工作领导小组,负责制定招生制度并处理招生事宜。招生就业处是学校负责招生的常设机构,负责具体的招生工作。\n\n章四:报考条件\n符合相关条件的高中毕业生和中专毕业生均可报考塔里木职业技术学院。某些专业还有特定的身体条件要求,如空中乘务和通用航空器维修专业等。\n\n章五:招生计划及收费标准\n学院的专业招生计划以及相关要求以省(自治区)考试院或招生办公布的为准。学费和住宿费按照相关规定执行。\n\n章六:录取原则\n学院遵循公平、公正、公开的原则进行录取工作。依据考生的分数和志愿顺序进行择优录取。还规定了加分政策、单科成绩排列顺序等相关内容。\n\n章七:入学与注册\n新生入学后,学校将在一定时间内进行复查。复查内容主要包括录取手续、录取资格、身份证明等方面。\n\n该章程还包含了奖助学金、学校地址、联系方式等其他重要信息,为考生提供全面的参考依据。希望本文能为大家了解塔里木职业技术学院的招生信息提供帮助。(四)考生是否满足报考专业或专业类别的身体健康及心理条件要求,以保证能够顺利地参与学校的日常学习与生活。

复查中如若发现学生有作假或作弊行为等不良情况的,将被视为复查不通过,应立即取消其学籍;情节严重者,学校将移交至相关部门进行进一步调查处理。
如在复查中,学生的身体或心理状况被判断为不适合继续在校学习,并经由学校指定的二级甲等以上医院诊断确认需要在家休养,则可按照相关规定保留其入学资格。复查的具体流程和办法由学校进行规定。
第二十九条 依据国家招生政策,新生需持录取通知书,按照学校的相关要求和规定的时间到校办理入学手续。若因特殊原因不能按时入学,应事先向学校请假。未请假或请假超时者,除因不可抗力等原因外,将被视为放弃入学资格。
第八章 奖励与资助政策
第三十条 根据国家及地方的相关政策,并结合学院的实际情况,学校建立了一个完整的奖、贷、助学金体系。其中包括国家奖学金、国家励志奖学金、国家助学金,以及校级奖学金和校级助学金等多项资助项目。
第三十一条 为了帮助家庭经济困难的学生完成学业,学院特设“绿色通道”。学生可根据自身家庭经济情况申请“国家助学金”及“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等资助项目。
第三十二条 对于来自疆外的考生,被我院录取并报到后,如主动申请并签订兵团就业协议,将享有以下优惠政策:
(一)可获得总计6000元的生活补助费。
(二)可获得每年3300元的学费补助,三年累计9900元。
(三)可获得包括教材费和交通补助在内的总计3500元的资助。
第九章 附则及其他信息
第三十三条 学院联系方式如下:
招生咨询电话:、8662277。
学院地址:位于新疆生产建设兵团第一师阿拉尔市青松路工业园区的塔里木职业技术学院。
邮政编码:843300。
电子邮箱:。
QQ咨询群:欢迎加入我们的QQ咨询群941157465。
学院官网:请访问我们的官方网站。
监督电话:。
第三十四条 若本章程内容与国家法律、法规及上级有关政策存在冲突,应以国家法律、法规及上级有关政策为准。
第三十五条 本章程未尽事宜及解释权归塔里木职业技术学院所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