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一章 总纲

为确保我校夏季高考招生工作顺利进行,切实维护学校和考生的合法权益,依据相关法律法规及教育部、广东省的招生规定,结合我校实际情况,特制定本章程。
第二章 学校概况及基本信息
1. 学校名称:广州软件学院
2. 学校国标代码:12618
3. 学校地址:广东省广州市从化经济开发区高技术产业园广从南路548号,邮政编码:510990
4. 办学层次:本科
5. 办学性质:民办普通高等学校
6. 办学类型:全日制
7. 学校主管单位:广东省教育厅
第三章 招生组织及职责
我校设立由校领导和相关职能部门负责人组成的招生委员会,全面负责学校招生工作。其中,招生办公室为执行机构,负责具体招生工作的实施。学校设立由纪检监察部门组成的考试招生监察小组,对招生工作全过程实施监督。
第四章 招生计划及录取
1. 学校录取批次为本科批次,分专业招生计划及有关要求均以生源省(区、市)公布的专业目录为准。
2. 学校遵循“学校负责、招办监督”的录取体制,以考生高考成绩为基本依据,综合衡量德智体美劳,择优录取。
第五章 录取规则及专业安排
详细规定了录取规则、专业分档、调剂、体检标准、艺体类考生录取等内容。例如,对于普通类考生,实行“专业志愿优先”原则,根据考生填报专业志愿顺序,按考生投档总分排位情况从高到低排序录取。对于艺体类考生,同样实行“专业志愿优先”原则。明确了新生入学后将进行身体健康状况复查等相关规定。
第六章 收费标准及资助政策
学校收费标准按照相关规定执行,学校设有奖学金、助学金、勤工助学等资助政策,以帮助有需要的学生顺利完成学业。
第七章 招生咨询、监督与申诉
提供了招生咨询电话、传真、电子邮箱、学校及招生网址等信息,方便考生及家长咨询。明确了学校纪委负责监督学校招生工作,并接受相关申诉。
第八章 附则
对本章程的解释权归我校所有。如有未尽事宜,按照教育部及相关部门的招生政策执行。
第三十六条:本招生章程经过学校校长办公会议的深入讨论和审查,已获通过。该章程适用于学校于2025年夏季进行的普通高考本科招生工作,并将从公布之日起正式实施。
第三十七条:本招生章程由广州软件学院正式授权其招生办公室进行解释。若本章程中的内容与国家和各省份(区、市)的相关规定存在不一致的情况,将优先遵循国家和各省份(区、市)的相关法规及规定。广州软件学院招生办公室保留对此章程内容进行解释和澄清的权利。